摩天石壁显才俊 潜龙在天耀武扬

 

感谢西水各位股东的支持,我深受鼓舞!一天以来,无数的投资者,给以支持和鼓励。我想,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但首先需要我们身体力行的去做。只有做过了,不问成败 ,心无遗憾!

    请参加动议的朋友如下操作,为防止无效委托,请仔细阅读。授权委托书格式固定,打印即可。我们有单独的细化议案,会递交董事会。

1. 需要股东在证券营业部打出交割单(持股证明)并加盖营业部公章。

2 需要股东写授权委托书(格式如下)空格处填写实际持股数,且不能出售。该填写的都要写上,委托人签字笔签写,委托日期委托人签写.受委托人一栏由我本人签写。

3 需要提交上海股东帐户卡和身份证的复印件。身份证双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4 在下周三(227日)前,寄至如下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路8 海洋出版社629  彭兴敏

邮编:100081  (最好为特快专递,电话:15300129850

5130823197301141034为我的身份证号码。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彭兴国先生(男士)代表本人      行使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提案权。

本委托仅限于以下提案的提案权:

1.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进行每十股转增十股的议案.

2.关于对出售兴业股权进行具体化实施操作方案的议案。

 

 

 

  代表股权      万股

 

  股权证号(上海证券帐户号):

  委托人:              受委托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130823197301141034

                   

 委托日期:        

    朋友们好,因为事情较多, 没有办法一一回答。简单而言 ,我们需要的股份只要310日股权登记日, 只多不少, 就是有效委托。由于需提前10天递交上市公司,所以需速办理。 不以善小而不为 ,不以恶小而为之 。希望朋友们持股不论少多,都积极响应。此外本授权为提案权,并非投票表决权,无须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