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属于广大无畏的上石化中小流通股东!
-----写在二次股改否决之际
时 间:
地 点:上海市金山区新城路5号·金山区轮滑馆
事 件:上石化二次股改方案表决
裁 判:A股流通股东
裁决结果:【否 决】
这是广大无畏的上石化中小流通股东的胜利!
这个结局,也许大股东中石化会觉得有些“遗憾”,做了不少机构大户的“工作”,尤其是在投票前几天,“上海石化”股吧突然涌出大量有目的、有组织的“托儿”大肆进行煽动,虽说工作也挺“敬业”的,只可惜“专业技能”之低劣,简直可以比肩大股东中石化的一年之“积极”研究成果。如果妄想以这种低级方式也能蒙混过关的话,那无异于白日做梦!
但否决对于广大中小流通股东则是意料之中的,流通股东用法律赋予的表决权利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否决是对大股东不合理二改方案的最好回答,必将在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史上书写上浓重的一笔!
上石化历经二次股改,均遭到A股流通股东的一致否决,难道这其中的原因不值得大股东中石化深刻反思吗?股改一败再败,中石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说得轻一点,是能力不够、智慧不够,说得重一点,是对国务院股权分置改革的深远意义学习领悟不够。大股东中石化在股改协商过程中,极度漠视中小流通股东的善意意见,错误估计形势,一意孤行,在二改时妄自尊大的原封不动推出一年前已经被流通股东否决的一改方案,顽固的以自己的标准为中心,听不进流通股东任何善意的意见,可想而知,其失败的结局也是早已注定的。
对于三改的展望及对大股东中石化的几点意见:
1) 大股东中石化首先要端正态度,放下央企傲慢的架子,认真吸取一改和二改失败的教训,仔细倾听中小流通股东的意见与呼声,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共赢的三改方案。
中石化的精英们,应明白一个浅显的道理,股改方案好不好、能不能通过,国家已经把这个决定权交给了流通股东,不能获得大多数流通股东认可的方案,就不是好方案,必然遭到流通股东的唾弃。同时,也不要光顾了做机构大户的“工作”,须知,中小流通股东才是上石化的基石,一改二改均被否决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更何况,机构大户也是为赚钱而来,损害他们利益的股改方案,他们也不会答应。
2) 拿出诚意,尽快推出双赢的三改方案。大股东中石化应采取有效措施,以积极的行动落实补偿流通股东的股改精神,切实保障中小流通股东的权益。
不要总打着“维护”国有资产的旗号,须知《物权法》已经出台,国有资产与流通股东的财产在法律上是平等的,没有贵贱之分,何况股改迟迟不能完成,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也是不利的;也不要再度闹出二改时端出“积极”研究了一年而无分毫改进的隔年冷饭的笑话,这是在挑战广大流通股东的智商,更凸现中石化精英们的无能。
3) 在三改方案中,明确私有化的时间预期,尽早彻底根除关联交易可能对流通股东的不利影响,这是保护中小流通股东的根本。
在2007年12月13日的关联交易股东大会上,上石化及大股东中石化人为设置投票障碍的做法(注:同样身为上石化流通股东的美国ADR股东,可以任意选择网络、电话、信函等投票方式),事实上剥夺了大多数A股中小流通股东的表决权利,程序上的不公正,不得不使广大流通股东对关联交易表决结果的公正性产生怀疑。只有彻底消除关联交易对上石化的不利影响,大股东与中小流通股东的利益取向才能真正达成一致。
此外,鉴于目前上石化的股改已经陷于僵局,如没有外力的大力推动,单凭大股东中石化,已经无法担当起完成股改的重任,在此呼吁中石化的上 级部门及有关主管积极行使正当的监 督管理职责,督促中石化提高认识,尽早完成上石化的股改。
历史已经证明而且必将继续证明:
胜利属于广大无畏的上石化中小流通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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