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每当打开电脑查看行情,总能看到指数创下一轮又一轮的新低,上石化的股价也象一江春水东流去,这反常的一幕似乎已成为一种常态。但这场血淋淋的暴跌,却使得我们可以有机会更加认识股改的实质。
有些有识之士已经开始反思这场自05年开始的股权分置改革的成败得失,特别是导致07年下半年开始股指近乎腰斩的原因。如
对于上石化的流通股东来说,有些经历了一次股改,有些经历了二次股改,而现在我们不得不再次面临第三次股改。对价多少是合理的?什么样的股改方案能充分保护流通股东的利益?这些问题值得我们深思。值得庆幸的是,在中石化二次 “慷慨”的提出10送3.2的条件下,中小流通股东坚定的选择了否决,这使得我们可以有机会对已经发生的事实及经验教训进行探讨,以免重蹈覆辙。
根据公司法的基本原理,股东根据其出资比例对公司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以下这篇石友的文章,从股东出资的角度出发,对上石化的股改对价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希望石友集思广益,特别是熟悉金融财务方面的。
附:s上石化流通股东在股改中应当获得股数的计算及其他(作者:121.1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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