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证明的,不能说存在;
不可证明的,不能说不存在,也不能说存在;
不可证明的,可以去探索---不下结论;
不可证明的,可以去信仰---不必下结论,或自我而不影响他人地下结论;
不可证明的,可以去信仰,而通过人感知去丰富信仰---此为宗教证明法。此法不能干扰世俗社会;与世俗社会互不干扰。
对于世俗社会而言,超越现实太远的真理,可以论,可以不论;超越现实太远而又对现实没有任何作用价值的,则不必论。既使是真理,也不必称其为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