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9-04-26 18:00:34 股吧网页版
垄断行业限薪更需减薪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布通知,对工资增长过快、工资水平过高的行业、企业,尤其是2005年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当于当地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者,要从严审核其挂钩经济效益基数、工资总额基数,将其浮动比例由0.75下调至0.6。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通知中没有使用今年以来舆论一直讨论的热门词汇:垄断行业。看似不经意的回避,还是让我们从通知的字里行间感觉到其矛头指向何处。浮动比例由0.75下调至0.6以下,也就意味着垄断行业每获得1元的收入,工资只可以涨6角,减少比不减强,但还远远不够。

  现在再谈为什么要限薪或者该不该限薪已经不合时宜,一个普遍的社会共识形成后,需要的是回应和落实社会共识。如果说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是用创造的财富,以各种形式反哺社会的话,那么垄断行业的社会责任就应该是在缩小社会收入的差距上做出贡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剑指垄断行业的工资,这里有一个概念上的认识差异,公众所称的“动辄十几万几十万的高薪”,除了包括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所说的工资外,还包括了工资以外的奖金、福利补贴及其他待遇,这部分内容因行业的不同呈现出五花八门的情形,一个形象的说法是“除了不发老婆,什么都齐了”。而且这部分在工资构成中的比重极大。有报道指出,某市电力公司职工月工资收入6000元,最后到手的年收入超过15万。面对工资占小头,其他收入占大头的垄断高薪构成,即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举措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也不能起到多大的作用。

  公众希望看到的,不仅仅是垄断行业高收入的涨幅降下来,而且希望看到垄断行业的“非工资收入”适可而止地降下来。但这种希望暂时还没有得到来自政府层面的正面回应。今年早些时候,国资委主任李融荣在提到央企高薪时,曾表态国企要保持有竞争力的薪酬。再看此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通知,不难发现现阶段针对减薪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或者一步到位的方案。应该看到,从高薪到限薪容易,这从现有的管理层面上就可以解决,但从限薪到减薪困难,不能忽略一些收入的刚性较强,来自利益群体内部的反抗会以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加强“政府监管”以及提高“国家竞争力”等的声音表达出来,在某种程度这让决策层面临左右为难的困扰。

  我以为,在按部就班地推行反行政性垄断的政策下,可以考虑阶段性地开征垄断行业个人收入调节税,以逐级累进的税率征收再次调节分配,作为对已经开征的个人收入调节税的补充,用这种手段将垄断行业收入控制到一个与当地平均收入更接近的工资空间。当然,还要准备迎接利益攸关各方的反击——而这种反击,往往会以专家学者发言的方式,又在媒体上热闹一阵子。

  附:电信业、金融业、热力公司、煤气公司、电力公司、民用航空、铁路运输、保险业、烟草业,这些是公众心目中当然的垄断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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