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9-04-26 18:00:34 股吧网页版
委任副總裁及更換公司秘書及財務總監

公告日期:201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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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责任。

WISDOM HOLDINGS GROUP

智美控股集团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661)

委任副总裁及

更换公司秘书及财务总监

委任副总裁

智美控股集团(「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

布,委任沈伟博士为本公司副总裁。

沈伟博士,49岁,主要负责管理智美体育。沈博士於汽车行业拥有逾20年经验。彼曾任

东风裕隆汽车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的总经理以及厦

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金龙橡胶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沈博士取得厦门大学之管理科学与

工程硕士学位及华中科技大学之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学位。

更换公司秘书及财务总监

梁恺健先生为抽出更多时间陪伴其於香港的家人,故已辞任本公司的公司秘书及财务

总监,并不再就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05条的目的担

任本公司的授权代表(「授权代表」),自2013年12月16日起生效。

梁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之间概无歧见,且概无有关其辞任之事宜务须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及或本公司股东垂注。

本公司已委任盛杰先生及甘美霞女士担任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自2013年12月16日(「委

任日期」)起生效。

根据上市规则第3.28条及8.17条,本公司必须委任一名公司秘书,而该名人士必须为联

交所所认为在学术或专业资格或有关经验方面足以履行公司秘书职责的人士。盛先生具

备商业管理的经验,对本公司业务经营有透彻的了解。然而,鉴於盛先生并不拥有上市

规则规定的相关资格,纯粹委任盛先生一人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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