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书主要提及了内需、财富效应与资本市场的定位问题,核心直指大小非。无论如何,我们应该为学者公开自己观点的勇气鼓掌,这在我国许多学者自保为上时,尤其难得。
通观上书,主要强调了资本市场在中国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在中国金融业未来发展中的核心地位,在提振内需中的关键作用,一句话,是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合理性、合法性与重要性继续背书。这实在让人奇怪,中国股市发展近二十年,难道还需要为合法性正名吗?
需要。这从资本市场屡屡被作为坏孩子严加管束,动辄要挤股市泡沫降低通胀就可以知道,资本市场的合法生存地位仅停留于纸面,而没有落实于行动。无论是《公司法》还是《证券法》,都没有根除股市是投机市场、是泡沫制造机这两根哽喉之刺。
上书的第二部分讲的是救市之法,用大篇幅讲述了如何解决大小非,这就暗示了大小非是目前股市不振的根本原因,就象国有股减持是上轮熊市的根本原因一样。
为了照顾有关部门的情绪,文章特意指出,“这绝不是对股权分置改革的否定,而且是对股权分置改革的完善”。笔者曾经提出二次股改,认为中国资本市场在后股改时代需要刮骨疗毒,通过新股发行机制彻底根除不正常的巨量大小限,通过资本利得税解决大小非。但是大小非们以及大小非的支持者们很不满意,认为是对市场化的嘲弄。
文章中提出“大非自锁”与“小非分割”的办法,所谓大非自锁是将上市公司的大非抛售与业绩挂钩,所谓小非分割是把持有同一公司非流通股500万股及以上者界定为“大的小非”,500万股以下界定为“小的小非”,披露“大的小非”,是指对要卖出的 “大的小非”必须预先披露——在未来一个月内, “大的小非”卖出的股份超过200万股以上者,均须提前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让股民有知情权,保持市场稳定。而放飞“小的小非”则指完全放开。
大非自锁改变了上市公司的游戏规则,有企业愿意自锁吗?优质的企业愿意,因为他们希望把自己和滥竽充数的劣质企业区分开来。
大非自锁实际上是通过“剖玉”的办法把上市公司的业绩大白于天下,区分出优质上市公司与劣质上市公司。如果把资本市场比作一个玉器市场,如果上市公司是好玉,那么,持玉的主人乐意把玉剖开,让购买者细细品鉴,这样才能卖出好价钱。而不诚信的市场,多数厂商乐意让顾客打賭,以一定的价格剖开石头,看里面是不是玉石,这个市场的成交价格一定很低,而交易成本一定很高,这个市场的石头一定很多。同时这样市场一定会赶走诚信的交易者,因为拥有好玉的人会认为不值。
通过“大非自锁”的办法,提供了一个标准,将愿意“自锁”的上市公司与不愿意自锁的上市公司区分开来,投资者由此得到明确的底线,他们如果愿意购买不自锁的股票、愿意与垃圾公司为伍,这是他们的自由,而另一部分谨慎的投资者可以购买自锁的股票。鉴于中国资本市场新兴加转轨的特性,鉴于资本市场缺乏信用硬约束,将股权向债权靠拢,是保护投资者的上佳选择。证监会的现金分红与再融资挂钩跨出了一小步,他们应该再跨出一大步。
大非自锁很重要,据笔者所知,有许多现金流紧崩的上市公司急于融资,而确凿的事实是,铁道部明示,还会向资本市场输送一些上市公司,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也有此计划,国开行与农行更是箭在弦上。
就象是讽刺,十教授上书几乎同时,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先生在深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大非政策不会变,两条新闻同一天出台,看上去像是打擂台。
这也可以为如下奇怪现象找到答案,为什么要采用公开上书这种极端形式?推测是沟通渠道不畅。笔者跟一些学者交流,了解他们对于资本市场节节败退痛心疾首,在年初的时候就对实体经济表示担忧,如今这些预言不幸一一应验。
救市论就是这么尴尬,在年初抑制泡沫的声音中,显得杞人忧天;而在股指回落2000点之内,救实体经济尚且不暇之时,又显得不合时宜。两难处境就是中国资本市场尴尬境遇的典型反应。这哪里只是救市论者的尴尬呢?
提高个税起征点,每次都引发社会热议,说明此举已被赋予藏富于民的象征意义,不容小觑。
提高起征点顺乎民心,合乎扩大内需的国策,是未来提振内部消费的切入口。有关政府部门与民间呼吁契合,提出上调个税起征点,是件大好事。但好事要做好,有关部门应秉持税收法治主义原则、以科学的手段进行评估,为今后类似事关重大民生事项的税收改革获得有益的经验。如此可以避免拍脑袋进行决策,出现今天提明天降、社会成本整体运行过高、征税效率过低的后遗症。
藏富于民各界业已达成共识,关键问题是个税起征点怎么提,提多少?在政府财政收入与公民财富之间如何取得平衡?
我国目前的个税改革是小步慢进式的渐进式改革,但个人所得税最终需要根本性的制度改革,最重要的是实现两条:第一,按家庭收税,体现公平本义;第二,按年计税,以免让浮动薪酬者吃亏。这两条是行之有效的国际先进经验,兼顾效率与公平,是我国个税改革的最终目标。小步慢走式的改革,目的是为将来的根本改革打下基础,为改革赢得时间,而不是迁就高成本、低效率的征税方式。
在渐进式的个税改革过程中,屡屡上调的个税起征点是众所瞩目的焦点。
茅于轼先生提出,个税起征点应该上调至8000元,茅老先生的理由是,“在刚刚开征个税的时候,国民平均工资大概在100元的水平,当时规定800元的起征点是比较合理的。但现在平均工资已经大大提高,个别地区(如广州等)甚至到了2000元,那么按照同样的比例,起征点应该提升到一万多元才对。”如果按照1:8的比例,个税起征点应在16000元以上,但这一论调显然过于超前,无法实施。
茅于轼先生的言论遭到有关人士质疑。反对者认为,大幅提高个税起征点纯属闭门造车,是财政不能承担之重。财政部官员近日透露,今明两年将减轻企业和居民税收负担3500亿。10月份税收收入增幅已经出现了负增长,明年个人所得税预计减少360亿元,这说明个税起征点不可能提得太高,从2000元提升到2500元比较靠谱。反对者的另一个理由是,提高个税起征点便宜了富人,穷人未必能从中受益。
后一个理由完全站不住脚,数据可以证实这一点。据有关部门测算,今年3月1日把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2000元/月以后,工薪阶层中的70%将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月收入在3000元至5000元的劳动者,将减轻税负40元至60元不等。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是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的工薪阶层,他们是提高个税起征点的主要受益者。
问题的关键是如何科学制订个税起征点,从劳动者或者政府的立场出发都失之偏颇:8000元太高,2000元太低,2500元也未必是个合适的数字。
最好的办法是与最低工资和通货膨胀率挂钩,如果个税起征点以最低工资制为基准,那么,在广东等地每月800元左右的基础上提高至3000元以上,大约在4倍以上,应该是各方可以承受的标准。而将最低工资制的制订与通货膨胀率挂钩,不仅可以保障低收入阶层的真实购买能力,并且,与最低工资制挂钩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与通货膨胀间接挂钩,随物价而浮动,真实税率将兼顾所有劳动者与消费者的利益,不失为长期的科学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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