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9-04-26 18:00:34 股吧网页版
政策新规
 国资委6日发布《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今后,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且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的,可由企业按内部决策程序自主决定;超过5%或者虽然不超过5%但会造成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的,需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实施。这样既能使企业有较为充分的经营自主权,适当增加市场中的股票供应量,又能防止出现国有股东集中、大规模抛售股份,进而影响证券市场稳定情况的发生。 
     这些减持的这种节奏。减持的方式要兼顾到市场投资者的利益和整体市场的稳定性。同时在定价的确定上需要考虑到国有资产的不流失。是按市场化来定价,所以是一个明确的信息。应该说投资者能够很积极的理解它。所以今天的股票市场的反应,我们也看出来了,投资者可能已经预先感受到了这个利好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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