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9-04-26 18:00:34 股吧网页版
透视股份回购新规——公司何时可以回购股份??
透视股份回购新规——公司何时可以回购股份??

本次公司法修改新增了两条回购股份的情形,即 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及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公司法修改未明确规定公司公司回购的来源。一般的情况下,公司的资金来源如下:吸引投资而取得的现金流;因借款而产生的现金流;投资而产生的现金流。修改前的公司法规定,公司回购股份要么进行股权激励,要么进行并购,要么进行股份注销。与修改前的公司法相比,本次公司法新增公司可以进行股份回购的情形,即债券股和转让。赋予公司可以对回购的股份进行转让的权利,相当于赋予公司在二级市场上与其他投资者作为对手盘进行交易。在公司在二级市场上合规交易的前提下,买卖公司自身发行的股票同样面临收益浮动的情形,一旦发生亏损不利于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保护。对于公司股东而言,公司回购股票是公司股东大会的决策权限范围,因对股东特别是大股东的利益侵害问题较小。对于债权人而言,如果还存在债务余额,那么此时公司回购公司股票相当是利用公司负债资金去购买股票。公司此种情形非但可能不符合融资用途的规定,一旦出现公司投资失败,可能会影响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因此,在有负债的情况下,可能不利于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为此,虽然公司法未规定何时可以回购公司股份,但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应当是在无负债的情况下,回购公司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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