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高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0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独立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并积极配合其开展工作。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批准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其中包括了年报工作规程),并就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的各期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内容真实、完整、公允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的重要会计政策,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在审计过程中与负责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保持沟通,听取审计机构的意见,督促其按计划时间提交审计报告,在审计报告出具前,对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符合审计计划安排,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要求,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同意将年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和评估,认为该所遵循职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因此,向董事会提请继续聘任该所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
委员签字:
华北高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ΟΟ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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