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正式颁布消费金融公司办法 总资产600亿可开办金融公司
中国银监会13日宣布,正式发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启动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审批工作。
银监会将对此类机构采取先试点、后逐步放开的方式,在北京、天津、上海和成都四地各批准一家机构进行试点,成功后再进行推广。
所谓消费金融,是指不吸收公众存款,向各阶层消费者提供消费贷款的现代金融服务方式。此类专业公司具有单笔授信额度小、审批速度快、无需抵押担保、服务方式灵活、贷款期限短等独特优势。
《办法》规定,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应具备最近一年末资产总额不低于600亿元等条件;在试点阶段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范围仅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和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不涉及房地产贷款和汽车贷款。


意见与建议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