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11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
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
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RUIFENG RENEWABLE ENERGY HOLDINGS LIMITED
中国瑞风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527)
须予披露交易
收购红松新能源的20.93%股权的
最新消息
谨此提述中国瑞风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的公告
(「该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收购红松新能源约20.93%股权,根据上市规则,收购事
项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
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知会股东,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四日,收购事项已向相关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
而红松新能源的新营业执照亦已获签发。
承董事会命
中国瑞风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李保胜
香港,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於本公告刊发日期,执行董事为李保胜先生、张志祥先生及宁忠志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
为黄慧玲女士、屈卫东先生及胡晓琳女士。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