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9-04-26 18:00:34 股吧网页版
須予披露交易 收購紅松新能源的20.93%股權的 最新消息

公告日期:201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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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



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RUIFENG RENEWABLE ENERGY HOLDINGS LIMITED



中国瑞风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527)



须予披露交易



收购红松新能源的20.93%股权的



最新消息



谨此提述中国瑞风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的公告



(「该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收购红松新能源约20.93%股权,根据上市规则,收购事



项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



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知会股东,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四日,收购事项已向相关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



而红松新能源的新营业执照亦已获签发。



承董事会命



中国瑞风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李保胜



香港,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於本公告刊发日期,执行董事为李保胜先生、张志祥先生及宁忠志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



为黄慧玲女士、屈卫东先生及胡晓琳女士。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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