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9-04-26 18:00:34 股吧网页版
恢復買賣條件的最新資訊

公告日期:2013-12-04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

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

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DBATelecommunication(Asia)HoldingsLimited

DBA电讯(亚洲)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335)

恢复买卖条件的最新资讯

现提述DBA电讯(亚洲)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13年6月6日、2013年6月19

日、2013年8月5日、2013年8月22日、2013年9月26日及2013年10月29日的各份公布,内

容关於(其中包括):(i)因为延迟刊发本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报(「2012年

年报」)及本公司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公布及报告(「2013年中期业绩

公布及报告」)而导致本公司股份(「股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暂停

买卖;及(ii)本公司成立独立董事会委员会(「独立董事委员会」),检讨引致就本公司截

至201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2012年年度业绩」),刊发本公司日期为2013年3

月28日的公布(「初步业绩公布」)的情况,作为对本公司的内部制度和监控评估(「独立

董事会委员会检讨」)的一部分。

恢复买卖条件的最新发展

诚如本公司2013年9月26日的公布所载,联交所於2013年9月5日发信予本公司,表示其

认为就股份恢复买卖而对本公司施加以下条件实属适当(「恢复买卖条件」):

(1) 刊发所有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要求但尚未刊发的财务业绩,并处理

任何审核保留意见;及

–1–

(2) 完成关於引致刊发初步业绩公布及延迟寄发其2012年年报的情况的独立董事会委员

会检讨,作为对本公司的内部制度和监控进行评估的一部分,以及处理独立董事会

委员会所识别的任何问题并作出适当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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