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04
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专有词汇与信义光能控股有限公司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刊
发的上市文件(「上市文件」)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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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用途,并不构成亦非在香港或其他地方出售证券的要约或招揽购买证券的要约。
XINYI SOLAR HOLDINGS LIMITED
信义光能控股有限公司
(根据开曼群岛法例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968)
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
以介绍形式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主板上市
紧随分拆及上市後预期将已发行的股份数目
寄发股票
独家保 荐人
-1-
信义光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提述上市文件以及本
公司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刊发的正式通告。董事会於下文载列关於紧随分
拆及上市後最终股份数目的进一步资料。
截至信义玻璃分派记录日期预期将已发行的股份数目
如上市文件所披露,股份将以信义玻璃宣派有条件特别中期股息的方式,分派予截
至信义玻璃分派记录日期(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四日(星期三))的信义玻璃合资格股
东。每名信义玻璃合资格股东将有权就截至信义玻璃分派记录日期营业结束时每持
有一股信义玻璃股份获分派一股股份。董事已获信义玻璃董事会告知,截至信义玻
璃分派记录日期,信义玻璃拥有3,921,290,699股已发行信义玻璃股份,与截至二零
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的已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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