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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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码:00816)
与中国风电集团有限公司的业务合作
及认购
中国风电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份
本公告由本公司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3.09(2)澳
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而做出。
概览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本公司与中国风电订立了业务
合作及股份认购协议。据此,本公司同意(i)与中国风电在风电以及光伏发电方
面进行业务合作;及(ii)根据认购价格认购中国风电880,000,000股新股股份。
业务合作及股份认购协议
日期: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订约方: 本公司;及
中国风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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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合作
风电业务之合作
根据协议,在完成认购後,本公司将会与中国风电进行风电业务的合作。
根据协议,本公司将会於完成股份认购後对中国风电总容量约为3,500兆瓦的风电
项目进行评估。本公司应於股份认购完成起计四个月内决定是否根据评估价格收
购或发展其中已经取得政府正式批准的项目。此外,本公司将评估中国风电已获
授初步批准之风电项目,并由获正式批准日期起计三个月内决定是否根据评估价
格进行收购或发展。於完成收购中国风电之风电项目前,中国风电不得自行或与
其他第三方发展其风电项目。以及在本公司放弃收购或开发中国风电的风电项目
条
为促进未来发展,中国风电有权於发展及建设期内与本公司在每个省份中选取一
个项目设立一家风电项目公司(中国风电将持有该项目公司超过51%的权益)。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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