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9-04-26 18:00:34 股吧网页版
與中國風電集團有限公司的業務合作 及認購 中國風電集團有限公司的股份

公告日期:2013-12-19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码:00816)



与中国风电集团有限公司的业务合作



及认购



中国风电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份



本公告由本公司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3.09(2)澳



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而做出。



概览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本公司与中国风电订立了业务



合作及股份认购协议。据此,本公司同意(i)与中国风电在风电以及光伏发电方



面进行业务合作;及(ii)根据认购价格认购中国风电880,000,000股新股股份。



业务合作及股份认购协议



日期: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订约方: 本公司;及



中国风电



1



业务合作



风电业务之合作



根据协议,在完成认购後,本公司将会与中国风电进行风电业务的合作。



根据协议,本公司将会於完成股份认购後对中国风电总容量约为3,500兆瓦的风电



项目进行评估。本公司应於股份认购完成起计四个月内决定是否根据评估价格收



购或发展其中已经取得政府正式批准的项目。此外,本公司将评估中国风电已获



授初步批准之风电项目,并由获正式批准日期起计三个月内决定是否根据评估价



格进行收购或发展。於完成收购中国风电之风电项目前,中国风电不得自行或与



其他第三方发展其风电项目。以及在本公司放弃收购或开发中国风电的风电项目







为促进未来发展,中国风电有权於发展及建设期内与本公司在每个省份中选取一



个项目设立一家风电项目公司(中国风电将持有该项目公司超过51%的权益)。该


……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