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4-01-23
适用於主板上市发行人
翌日披露报表
(股份发行人──已发行股本变动及/或股份购回)
上市发行人名称:正峰集团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2389 呈交日期:2014年1月23日
如上市发行人的已发行股本出现变动而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25A条作出披露,必须填妥I部。
如上市发行人购回股份而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0.06(4)(a)条作出披露,则亦须填妥II部。
证券详情:普通股
I.
已发行股份占 上一个营业日的 发行价较市值的
发行股份 有关股份发行前的 每股发行价
股份数目 每股收市价 折让/溢价幅度(百分比)
(注6及7) 现有已发行股本百分比 (注1及7) (注5) (注7)
(注4、6及7)
於下列日期开始时的结存 4,239,688,281
(注2)
2014年1月22日
(注3)
根据2009年11月06日发出
并於2002年04月11日通过 1,093,750 0.026% HK$0.21 HK$0.395 折让46.84%
之购股权计划行使购股权而发
行之普遍股股份
.
於下列日期结束时的结存 4,240,782,031
(注8)
2014年1月23日
适用於主板上市发行人
I部注释:
1. 若股份曾以超过一个每股发行价发行,须提供每股加权平均发行价。
2. 请填上根据《上市规则》第13.25A条刊发的上一份「翌日披露报表」或根据《上市规则》第13.25B条刊发的上一份「月报表」(以较後者为准)的期终结存日期。
3. 请列出所有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25A条披露的已发行股本变动,连同有关的发行日期。每个类别须独立披露,并提供充足资料,以便……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