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 0”回转交易是指当日(T日)买入的股票可于成交后当日卖出其买入的全部或部分股票;若当日(T日)不卖出,T 1日或以后的任何一个交易日也可以进行卖出申报。就是说,在“T 0”回转交易条件下,申报买入股票确认成交后,不限制投资者在哪个交易日进行卖出申报,投资者既可以把当天买入的股票当天卖出,也可以用当天卖出股票返回的资金当天再买进股票。“T 0”回转交易能减少投资人的持仓风险、增强股票的流动性。“T 0”的缺点在于不能有效控制交易频率,过高的换手率会导致过度投机和市场的虚假繁荣,买空、卖空也难以控制,因此风险较大。我国沪、深证券交易所均实行过“T 0”交收制度,但因投机性过强而被停止使用。目前我国沪、深证券交易所的国债、企业债、可转债、权证实行的是“T 0”交易制度;A股、基金实行的均是“T 1”的交易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