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9-04-26 18:00:34 股吧网页版
IPO扶贫新政更精准、更有力

一年前,2016年9月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该意见明确指出:要集聚证监会系统和资本市场主体的合力,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支持贫困地区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支持和鼓励上市公司、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履行扶贫社会责任,切实加强贫困地区投资者保护。为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帮助贫困群众稳定脱贫,证监会对贫困地区企业IPO、新三板挂牌、发行债券、并购重组等开辟绿色通道。这就是中国首创的“IPO扶贫”新政。不过,该新政出台后,并未产生实质性的政策效果,主要原因是政策缺乏可操作性,导致最终无法落地实施。

一年后,“IPO扶贫”新政再次全面升级。2017年12月15日,一行三会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该意见首次将“深度贫困地区”作为资本市场精准扶贫的对象,并明确提出了更为具体细化的6条新举措: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拓宽深度贫困地区直接融资渠道。(1)对深度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IPO,加快审核进度,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2)支持深度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实行“专人对接、专项审核”,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挂”政策,减免挂牌初费。(3)对深度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的,实行“专人对接、专项审核”,适用“即报即审”政策。(4)鼓励上市公司支持深度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支持上市公司对深度贫困地区的企业开展并购重组。(5)对涉及深度贫困地区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优先安排加快审核。支持证券经营机构开展专业帮扶,通过组建金融工作站等方式结对帮扶贫困县,提高深度贫困地区利用资本市场促进经济发展的能力。(6)支持深度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扶贫票据、社会效应债券等债务融资工具筹集资金,实行会费减半的优惠。

很显然,这是全国打响“精准扶贫”攻坚战之后,IPO扶贫新政“精准化”的升级版,这将是“IPO扶贫”新政的真正落地,可以预料,这一新政的有效实施即将拉开序幕。

众所周知,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是新时代的主要矛盾之一,在解决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上,除了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导向,最重要的就是地区龙头企业与产业集群的重要性。在新时代,“一带一路”战略正在促进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深度融合、互利双赢,同时有效推动了我国北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开放与发展;长江经济带及关中平原城市群的建设,则有利于加深中部地区产业融合,并承担起中部崛起的时代使命;京津冀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则是城市群经济整合、资源共享的典范。在贫困地区,从中央到地方正在展开一场如火如荼的“精准扶贫”攻坚战。在贫困农村,无论是农业产业化,还是农民合作社,都缺少不了龙头企业。在贫困地区,没有大批行业龙头企业及产业支撑,就很难真正起到扶贫的作用,也很难达到脱贫致富的有效性与可持续。

龙头企业是产业支撑的关键。在贫困地区,龙头企业的成长与培育固然困难,但它更需要的却是政策扶持与融资支持。从融资方式来看,股权融资是最重要、最直接的,其作用也是最持久、最深远的。


然而,由于IPO资源分布的不平衡,很容易导致一种被市场不断放大的马太效应:经济越落后的地区,IPO企业数量就会越少;反过来,IPO企业数量越少的地区,则经济就会越落后。比方,从A股上市公司数来看,广东(571家)、浙江(416家)、江苏(383家)、北京(307家)、上海(278家),这五省市共有上市公司近1955家,远远超过A股上市公司总数(3485家)的一半。相反,西部省份上市公司数量极少,例如,青海12家,宁夏13家,西藏16家,内蒙古25家,贵州27家。这就是东部发达地区与西部落后地区的IPO两重天,这既是IPO资源分布的极不平衡、两极分化,同时也是导致地区经济不均衡、欠发达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我们需要借助“有形之手”进行适当的政策引导。IPO扶贫新政的推出与升级,有利于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群策群力”扶贫的作用,鼓励过剩资本到西部创业,鼓励发达地区的企业到贫困地区开拓进取,这样,才有可能为贫困地区快速培育出一批龙头企业,并为当地经济提供重要的产业支撑。由此可见,加大IPO扶贫力度,已是当务之急、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一家好的企业,尤其是一家优秀的上市公司,对于发达地区来讲,它不过是“锦上添花”,而对于贫困落后地区来讲,它则是“雪中送炭”,甚至可能起到“四两搏千斤”的作用和效果。从边际效用角度来讲,上市公司到西部去,不仅会带给西部地区更多的资金支持和融资便利,而且还会带去人才、创新理念及管理经验,从而为贫困地区赢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实际上,IPO扶贫只是资本市场扶贫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IPO扶贫却是作用力最直接、诱惑力最强的政策。因为A股IPO门槛高、排队时间长,尤其是IPO排队时间成本昂贵,进而加大了企业IPO的难度,然而,IPO扶贫则是特事特办,贫困地区企业IPO审核不必排队,同等条件优先审批,这就是贫困地区IPO特惠政策,但这并不意味着要降低IPO门槛和标准,但它会对发达地区企业产生较大吸引力。不过,对于这些企业IPO成功后,如何让它们就地扎根、开花结果,这还需要有配套政策的激励与导向。

与此同时,新政鼓励贫困地区企业到新三板挂牌,并减免挂牌初费;鼓励深度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鼓励上市公司支持深度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支持上市公司对深度贫困地区的企业开展并购重组;对涉及深度贫困地区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优先安排加快审核。应该说,这些方面的优惠政策,大多与股权融资、资本运作有关,它们无论对普通企业,还是对上市公司来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吸引力和政策导向功能。

此外,支持证券经营机构开展专业帮扶,通过组建金融工作站等方式结对帮扶贫困县,提高深度贫困地区利用资本市场促进经济发展的能力;支持深度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扶贫票据、社会效应债券等债务融资工具筹集资金,实行会费减半的优惠。这些扶持政策也为贫困地区企业提供了股权以外的其他融资便利。

上市公司是经济转型、产业升级的重要推手,更是深度贫困地区最稀缺的资源和希望。在新时代,我们必须要有新理念、新方法、新突破。在区域经济发展极度不平衡的今天,我们必须动用资本市场的手段和方法,引入必要的政策导向与市场调节,借助IPO的力量,为贫困地区注资、发力,支持精准扶贫,构筑中国梦。IPO扶贫是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它一定可以借助资本市场IPO的力量整合社会资源,为区域经济均衡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董登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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