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9-04-26 18:00:34 股吧网页版
發行公司債券申請獲中國證監會審核通過

公告日期:2014-08-27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

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

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6881)

公告

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兹提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14年7月23日的公告(「公告」),内容有关本

公司拟在中国境内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公司债券之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

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於核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覆》。根据该批覆:

1.

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公司债券;

2.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面值不少於总发行面值的50%,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

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3.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进行;

4.

该批覆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及

5.

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本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

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1

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中国证监会批覆的要求,及根据本公司股东於2013年9月25日召开

的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的授权办理上述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

承董事会命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陈有安

……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