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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宣 工000923
S宣工:第二大股东国控公司受让宣工发展股东100%股权
S宣工(000923)公司于2007年8月2日获悉,公司第二大股东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控公司)于2007 年7 月31 日,分别与公司潜在第一大股东河北宣工机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宣工发展)四十二名自然人股东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与张家口市宣化区财政局签署了股权无偿划转协议。根据协议内容,国控公司受让宣工发展股东100%股权,宣工发展成为国控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2007 年8 月1 日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确认国控公司100%控股宣工发展合法、有效;由国控公司控股后的国有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宣工发展享有竞拍取得的全部破产财产,包括S 宣工42.65%的股权,承担支付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费、经济补偿金和职工其它债务。
国控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河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前身系河北省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于2006 年4 月20 日批准改建成立,注册资本20 亿元,为河北省国资委出资的大型国有独资综合性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日,国控公司已持有本公司3137.25 万股、19.01%的股权。
国控公司全资的宣工发展通过司法裁定受让本公司42.65%的股权,将导致国控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S 宣工股份合计101,742,167 股,占S 宣工总股本的61.66%。上述收购行为已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尚需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批复后方可履行。
上述股权转让尚未办理股份过户手续,公司将根据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按照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及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