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9-04-26 18:00:34 股吧网页版
601106 : 中国一重:关于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

公告日期:2014-08-28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5-11层

PostalAddress:5-11/F,WestTowerofChinaOverseasPropertyPlaza,Building7,NO.8,Yongdingmen

XibinheRoad,DongchengDistrict,Beijing

邮政编码(PostCode):100077

电话(Tel): 86(10)88095588 传真(Fax): 86(10)88091199

关于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4]第01470008号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重”)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

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中

国一重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

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

行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

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