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再次强调,“欺诈发行”这一违法行为具有不可纠正、不可消除影响的特征。根据有关规则,“*欣泰”在暂停上市后无法恢复上市,在终止上市后无法重新上市,即“一退到底”,退市进程已经确定。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已经判了这股票的死刑,为何还让它继续交易忽悠广大投资者呢?特别是昨天那种巨量交易,我相信很多不明真相的投资者又被“欺诈买入”了!这不是明摆着继续让它害人么?
我建议对决定退市的股票,应该立即!马上停牌直接退市,你这么让它垂死挣扎,其中的原因广大投资者是不难推敲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