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在《论语里仁》中讲:“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贪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朱熹注释时演绎解释为:“不以其道得之,谓不当得之”,“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习股之人的这个“道”,俺称为股道。
股市中的经济收益,用典雅的文字可称为“财富”, 用俺的俗话叫“钱财”,关于“钱财”二字,曾有二人因这“钱”字,争起古人造字来。
某甲说,钱财之事,自然是争来的。
俗话说,股场如场,必要时,就得动起干戈。这叫只有争得的江山,没有让来的社稷。“钱”字创造之时,就体现了这个意思,看那“金”字旁,不正是两个“戈”么?“戈”者,刀也,枪也。你来我往争这一“金”,难免伤情,难免流血。
某乙听罢一笑,说,不然。
钱财是要争,要谋,但大可不必动起干戈。虽说古人以“金”旁双“戈”,造出“钱”字;却又以“贝”字旁双“戈”造出“贱”字。“贝”者,是古代的货币。你看有了“贝”,加上“才”,便是“财”富;“富贵”的“贵”也离不了“贝”。
人们争财,为“富”为“贵”。倘若动起干戈,伤了情感,不只“钱”未得到反落得下“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