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言: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如今社会倡道和谐,稳定.在广大中小投资者质疑破产重整方案声中,匆忙发布不成熟和不完善的甚至是不合规的重组预案,逼得投资者举报声,喊打声,此起彼伏民心尽失!

    难道真的管理监管部门不作为,否也!人间正道是沧桑,你们的为非作歹.鱼肉百姓看在眼里,记录在案,监管部门正暗中窥视你们的一举一动乘机一网打尽!希望你们不要一意孤行,一步步走向深渊!

    中国证监会2008年11月12日起施行<<关于破产重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定价的补充规定>>而烟台中院于2008年12月9日出具了有关事裁定书,批准了《公司重整计划》.至2009年5月25公告<<增发预案>>时*ST九发依然没有取得法院结束破产重整执行阶段的裁定书。很明显*ST九发是《补充规定》施行后第一家破产上市公司.发布这样拟重组资产描述不严谨、不准确的,甚至是不合规的重组预案,明显欠妥!不能及时体现<<补充规定>>使中小股东能够更有机会行使话语权,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权益,从程序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议案>>增发价不低于2.21元,只相当于让渡前的1.58元,如今大盘从1670点急升到目前2700点.升幅达1000余点,在所有上市公司平均股价达10.5元,ST公司平均升幅更是达350%情况下,多次的重组失败和公司宣告破产的重大利空让*ST九发股价不到半年时间从12元的平台急跌成了当时第一低价股1.74元,中小投资者成本大部分在前期12元平台,加上让渡30%后成本大部分在15元上方亏损严重,九发股份未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8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因第13.2.7 条被停牌的,公司应当自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和解协议,或终止重整、和解程序时,向本所申请复牌,并于交易日披露法院裁定书的内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于公告披露日的下一交易日复牌。”,及时申请复牌,无理由推迟复牌达5个月之久,导致九发长期不复牌,股价极低,以不低于公司停牌前20个交易日评价每股2.21元增发,明显有失公允!

   相比只下,1300点0.76元停牌破产重整的*ST兰宝.在2008年9月17日还没有出台《补充规定》就定下了1.17元增发13亿股的<<议案>>,而且过了股东会,2008年12月25日过了证监会,完全可按此<<议案>>执行,但2009年2月修改上浮146.59%为2.17元/股,增发6亿多股.

   南山建设预估值约149,000 万元 .置出烟台紫宸100%的股权作价3.3 亿元.实际增发资产只11.6亿元. 按2.21元增发5.25亿股后.业绩0.32元,南山控股68%,按目前房地产板块平均市盈率30倍,股价约为9.6元,如果按4.42元增发2.6亿股后.业绩0.5元股价约为15元,南山依然控股51%,从长远来看,实际增发资产11.6亿元不变的情况下,减少增法数量对南山并没有多大损失,相反总股本小,业绩就好,3年之后股价更高!南山在相对的高位如果再高价定向增发.配股融资更多!减持获利则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