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发展的股改方案被否了,好得很!
虽然其公司董事长表示:“三个月后重新股改,还是这个方案”,但我们似乎还是听到了纽曼傲慢身段背后的叹息。毕竟,这一回合他失败了,而且如果方案不改,我想下一回合等着他的,还将是失败的命运。
为什么?因为撇开民族主义情绪这些据说“很狭隘”的东西不谈,务实的中国人也和务实的美国人一样,知道“利益至上”的原则。“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讲的不就是维护自身利益的16字方针么?
谁都知道,在资本市场上奉行的第一原则首先是“利益最大化”,这是每一个中小投资者乃至基金经理们必须考虑的问题,但是,也有比这个问题更大的问题,不提倒也罢了,提出来便足以让利益原则退居次席。比如国家领土,比如民族尊严,比如某些意识形态……
事实上,改革过程中的许多交易实际上就是在大众的懵懂和专家的沉默中悄然完成的,这便是近几年来百姓诉求得以反弹的利益基础。人们终于发现,有些人在打着改革的旗号给自己赚取政治资本,有些人打着同一旗号在把国库里的银子“洗”到自己的荷包。其中,谁是后盾?谁是主谋?谁获得了最大的利益么呢?
答案是,某些利益集团;答案是,某些贪官污吏;答案是,一些利用转轨中国的法律法规漏洞中饱私囊的“有奶便是娘”的“汪精卫们”。
所以,在深发展的股改问题上,我们尤其不能容忍一个打着“美国法律”旗帜的风险投资机构来肆意破坏中国政府制定的规章!我说过,深发展“正在以资本的力量改造中国”,但实际我表达的意思是,想要改造中国的,只能是深发展现有的董事会,是新桥投资这个彻头彻尾的利益钻营者!
深发展银行员工何辜!银行员工能从股改获得多大利益!?不能。他们需要的,不过是一个能按照现代企业制度人性化经营银行的董事会和高管层罢了。
就此而言,我们提请监管层注意的是,如果一个董事会不能代表了他的股东和员工的利益,而且还声言要按照"美国的法律"来办事,那么,监管层的权威便只能体现在一点上,那就是,让新桥留下当初因获取政治红利而损害了中国相关法规所应得的“过桥费”,滚回美国去!那里的游戏规则,或许更适合他们从风险中套利的“成长法则”!
深发展的股改方案被否了,好得很!好就好在中国的股改还在按部就班的进行,而此时却蹦出来一个不知“王法”、“民心”为何物的反面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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