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司扳倒大苹果的思考
余丰慧
近期,全球最强势的苹果公司被判iPhone6的手机外观专利侵权。更加令市场震惊的是,iPhone6和iP hone 6 P lus两款机型将在中国大陆停止销售。然而,苹果专卖店里继续在售卖,随后苹果公司声明,不会停止销售。这种剧情扑所迷离,把市场与消费者弄的头晕目眩、不明就理。那么,到底事情原委是什么呢?
告倒苹果公司的竟然是深圳一家小公司-深圳佰利。由于被北京知识产权局认定手机产品侵犯深圳市佰利营销服务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苹果近日被责令停止销售iP hone 6和iP hone 6 P lus两款机型。不服该决定的苹果公司上周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法院依法撤销被诉决定,同时宣告被控侵权产品iP hone6、iP hone6 P lus两款手机未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这是苹果公司未停止销售的原因。
不过,苹果公司未停止销售,已经开始在冒相当大的法律风险。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即使苹果已经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但执行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的决定仍是其法定义务。如果拒绝执行停止销售的法律指令,那么未来苹果公司终审胜诉就不说了,但如果败诉的话则赔偿金额非常之大。
当然,作为一个名不见经传、总资产只有区区28.76万元、全年营业总收入为0元、利润为-45.01万元、公司负债总额为662.55万元、几乎是度日如年、负债累累的深圳佰利公司来说,面临两大困境:一是耗不起打官司的时间成本。据说知识产权官司打几个来回的时间最少需要三四年之久。到那时,对于更新换代非常快的电子消费品早已经物是人非,变数非常之大。小公司往往耗不起这个时间成本以及律师等费用成本,况且是负债累累、已经停产的佰利公司呢?
二是小公司告大公司特别是苹果这样的大公司往往会被戴上“专利流氓”的坏名声,甚至被怀疑傍大公司大腿耍赖讹钱。舆论往往会一边倒站在大公司一边,况且苹果公司在中国拥有那么多的果粉呢?
从目前看,苹果公司是不会认输的,财大气粗的苹果公司有实力将官司打到底的。这场官司或与当年苹果公司在iPad商标案中败诉给深圳唯冠公司,随后用6000万美元达成和解不一样。那次官司没有这次复杂,和解金额也比较合适、双方都可接受。
当然,无论佰利是多么小、多么困难的公司或者说已经停止生产,但一码归一码,只要法律最终裁决苹果公司侵权成立,那么必须履行法律义务与责任包括赔偿责任。
对此有两点“和为贵”的思考。首先,佰利公司最终诉求或是获得赔偿金为目的,不如走深圳唯冠公司模式,私下和解为上,赔偿金额上不要“太狠”。
其次,中国公司要走专利合作之路,比如华为公司就做的非常漂亮。去年华为向苹果公司许可专利769件,苹果公司向华为许可专利98件。这意味华为开始向苹果公司收取专利许可使用费。专利互换与合作是最佳出路,而不是把精力耗费在风险很大的打官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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