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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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大贺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DAHE MEDIA CO., LT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号码:8243)
须予披露交易
融资租赁安排
及根据企业担保提供财务资助
融资租赁协议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六日,南京安康与上海华音融资租赁就若干安康宣传栏订立融
资租赁协议。根据融资租赁协议,南京安康同意以人民币40,000,000元(相当於约
48,780,488港元)的转让价向上海华音融资租赁转让若干安康宣传栏,而上海华音
融资租赁同意将该等安康宣传栏回租予南京安康,固定租期为36个月,总租金为
人民币44,680,000元(相当於约54,487,805港元)。
根据企业担保提供财务资助
因上海华音融资租赁根据融资租赁协议所支付的转让价所需资金部分来自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贷款,二零一五年一月六日,本公司就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利益订立企业担保,以确保上海华音融资租赁向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适当履行付款责任。根据企业担保,本公司的责任上
限为人民币20,000,000元(相当於约24,390,244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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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上市挸则的涵义
由於交易的适用百分比率合共超过5%但低於25%,故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融
资租赁协议及企业担保构成本公司一项须予披露交易,故须遵守创业板上市规则
第十九章的申报及公告规定。
融资租赁协议
日期:二零一五年一月六日
订约方:
卖方与承租人:南京安康,本公司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南京安
康主要从事安康宣传栏的广告设计、制作及发布,从及其特许经营。
买方与出租人:上海华音融资租赁,主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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