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1-15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要求,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络电子”)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于2014年12月30日对顺络电子股份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岗位人员进行了培训。
一、培训的基本情况
长城证券编制了培训讲义,并提前要求顺络电子参与培训的相关人员了解培训相关内容。
现场培训中,长城证券讲解了2014年修订的《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于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及修订的相关背景进行了重点分析,并进行互动交流,解答参加培训人员咨询的问题。
现场培训后,长城证券向顺络电子提供了讲义课件及相关学习资料,提请公司转发至其他因故未参加培训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供自学。
二、培训效果情况
参训人员认真学习了培训讲义,并与长城证券项目组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本次培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通过本次培训加深了参加培训人员对中小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提升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自律监管的意识,有利于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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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宋 平______________
吴 玎______________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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