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1-08
香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文件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
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文件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
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股份代号:902)
交易进展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於2014年10月13日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华能集
团」)签署了《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於若干公司权益的转让协
议》,与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华能开发」)签署了《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与华能国际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於若干公司权益的转让协议》和《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与华能国际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於华能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0%权益的转让协议》(上述三份协议合
称为「转让协议」)。
根据转让协议,公司以733,764.74万元人民币受让华能集团持有的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
公司(「海南发电」)91.8%的权益、华能武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发电」)75%的权益、
华能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苏州热电」)53.45%的权益、恩施清江大龙潭水电开发有限
公司(「大龙潭水电」)97%的权益、华能花凉亭水电有限公司(「花凉亭水电」)100%的权
益,以193,817.89万元人民币受让华能开发持有的华能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巢湖发
电」)60%的权益、华能瑞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瑞金发电」)100%的权益、华能安源发电
有限责任公司(「安源发电」)100%的权益、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荆门热电」)100%
的权益、华能应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应城热电」)100%的权益(「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有关本次交易的详情请参见公司日期为2014
年10月14日及2014年11月13日关於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的公告及通函。
本次交易已於近日完成交割,本公司已根据转让协议的约定於2015年1月8日向华能集团
和华能开发支付了本次交易对价的50%。
-1-
本次交易完成後,公司拥有海南发电注册资本中91.8%的权益、武汉发电注册资本中75%
的权益、苏州热电注册资本中53.45%的权益、大龙潭水电注册资本中97%的权益、花凉
亭水电注册资本中100%的权益、巢湖发电注册资本中60%的权益、瑞金发电注册资本中
100%的权益、安源发电注册资本中100%的权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