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作为一项经济政策,长久才能显现出其的利好效应。而今年有望大小非规范细则,融资融券,股指期货相继推出,对市场是一系列利好。
所谓融资融券,是指交易者可以通过向证券公司(以抵押的形式)融得资金或者股票,对个股进行做空或者做多。
实际上,融资的最大作用,是为市场提供流动性,它使得投资者的资金得到了放大,根据规定,投资者融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也就意味着投资者可以通过融资将其资金放大一倍。
融资可以用证券(包括股票,开放式指数基金,国债)作为抵押,根据规定,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应当以证券市值按下列折算率进行折算: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70%;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0%;国债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5%;其他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折算率最高不超过80%。
据统计,4月24日,两市流通市值合计7.4万亿,即使没有新资金入市,假设现有的流通股完全抵押融资,可以为股市注入最多5万亿左右的流动性(理论测算,实际可能性极小)。
而融券,通常是投资者在看空个股时,可以向证券公司借出股票,在未来一段时间后,再归还给证券公司同样数量的股票,并且支付一定的费用。
由于市场上股票的总量是固定的,而资金则有放大效应,因此,融资融券实际上一个偏向利好的制度。
同时,融资融券将能改变以往的单边市场格局,投资者在上涨时可以通过融资放大获利,而在下跌时候可以借券卖出,同样可以获得收益。
但是融资融券制度也存在一个急需解决的隐患:国有大小非是否、能否借券给机构做空?
根据2007年7月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公布的《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以及《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办法》三个政策性文件的规定,总股本不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累计转让股份扣除累计增持股份后的余额,下同)的比例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总股本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数量达到5000万股或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需要报国资委批准。
众所周知,国有大小非是目前最大的股票持有者,3%和5%的两个减持比例需报批,这是有助于缓解a股市场面临的冲击压力的,但是,如果机构可以向国有股东借券卖空,那么国有股东是否也要上报国资委呢?毕竟,国有股东持有的股票,所有权并未转移,因此,不能算是转让。但是此举将会客观上造成股票供应量的增加,这无疑将进一步加大市场的波动。
因此,推出融资融券前,应当明确国有大小非在其中的角色,否则,一个利好的制度也可能变成利空。(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