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9-04-26 18:00:34 股吧网页版
石油石化行业政策跟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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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硬币问题之前,先应个景,插播一下关于石油石化行业的一点感受。这个话题比较庸俗,也说了太多次;不过既然行业有变化,作为前前前化工研究员,不扯上两句,估计自己也不舒服。这段时间,这个行业可谓是利好不断,从天然气价格“市场净回值法”试点,到非常规能源大发展的行业规划,再到昨晚暴利税起征点的提高,当然还有那个一拖再拖,但早晚要出台的成品油新机制,难怪有券商写报告说石油石化行业在2012年迎来了政策的春天;这个词听着耳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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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业内有一个传谣,说在和政府的沟通或者应该说是讨价还价中,三大公司分工合作,各自负责一摊,暴利税的问题归中石油,成品油机制由中石化负责,天然气机制当然就是中海油的任务了。我并不太相信这个传闻,但至少说明了两个问题,第一石油石化行业相关政策制度存在严重缺位或者缺陷,甚至可以说是一团乱麻,而且这些缺失已经到了威胁到行业正常发展的地步,到了不得不改的时候了;第二在相关政策的制定上,政府的方式明显存在瑕疵,基本上还是停留在按哭声大小,发奶瓶的层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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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就像我在微博上说的,这些被让资本市场兴奋的所谓利好,其实什么都不算,最多就是将套在石油石化产业脖子上的绳套松了一点,短时间大家不用担心这个产业被勒死的问题了。相比美国在石油产业上大力度的扶持政策,我们的石油产业一直是在乱石堆中,艰难前行;纪要解决能源供给问题,还要不停的被外界所质疑,利润高了说你是垄断暴利,利润低了说你贪腐严重。相声里说了,吃饱饭骂厨子,念完经打和尚,过了河就拆桥;可大多数人对于石油石化产业,是一边吃饭一边骂厨子,拿枪逼着和尚念经,河还没过就开始拆桥了。好了,不瞎扯了,梳理一下这些政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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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天然气开始,目前在粤,桂两地试点的新机制采用的叫做“市场净回值法”,既拗口又复杂。通俗的讲,就是将定价的基准点从井口移到了门站。为什么要这样做呢?那是因为中国天然气行业最大的困境不是资源不足,而是价格倒挂。一边是高价进口LPG,一边是低价的国内气源;便宜的没供给,贵的用不起;其结果对于整个产业链都带来了一定的伤害,此处不再展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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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试点的机制不再采用旧有的“井口价加成本”的方式,而是以上海门站为基点,综合燃料油和进口LNG的价格得到一个模拟的市场价格,然后再沿管道推算其他区域的价格;虽然最多只是一个半市场化的机制,但也算是一个进步了。至少可以保证进口LNG没有大幅亏损的担心了,国内天然气也给出了一个相对有吸引力的回报水平;至于下游的用户,目前还看不到太大变化,但至少引入新的竞争者,打破了中海油在粤桂地区的垄断,长期影响显然应该是正面的。此外对于煤制气,煤层气行业也算是一个利好,天然气定价合理后,利用两大的管道实现混合输送的可能性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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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对于这个产业而言,仅有这样一个定价机制还是远远不够的,至少还缺少必要的补贴环节。天然气以及非常规天然气不仅是公认的清洁能源,更重要目前美国人的能源路径已经非常清晰;如果在天然气特别是非常规天然气领域,不能尽快缩小差距,未来中国的能源安全将面临极大的挑战。原因很简单,我们已经无法摆脱对原油的依赖了,而美国人对原油的依赖程度正在降低,这是非常危险的。如果认定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发展方向,对整个产业链的补贴政策远比一个价格机制重要的多,虽然后者也是不可缺少的。从美国的例子可以清晰的看到这一点,美国页岩气的大发展除了水平钻井,完井技术和水力压裂技术外,政府的税收优惠和补贴政策也是不容忽视的推动因素。后边摘抄了网上关于美国非常规能源补贴政策的相关内容,细节没有一一验证。有时候对于国内能源行业的很多政策,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评价,比如煤炭和原油行业的对比,这个后边会再次提到;既然煤层气可以得到补贴,理论上对页岩气和致密气应该有更大幅度的补贴机制,否则相关规划里专家拍脑袋,加上各方讨价还价得出的数字只能停留在数字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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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点,这个试点机制对于中海油算不上什么利好,因此海油上岸可以看做是对此的一种补偿。此外股票市场上,大家对相关概念已经非常狂热了,但基本集中在上游设备和服务领域的小公司,如果关于天然气的一揽子政策能够推动行业规模大发展,带来的机会显然不仅仅于此,比如分布式能源等等;更最重要的在于整个一次能源结构的可能变化对不同能源间价格对比关系的影响,即通过价格机制引导供求关系的变化,从而形成一个更为合理的价格体系。关于煤油气三者比价关系以及其合理水平的讨论,就不再罗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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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列一些美国非常规能源相关优惠政策作为前一篇的补充。虽然这些政策是政府向石油集团妥协的产物,但不得不承认确实推动了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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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美国政府实施了一系列鼓励能源储备、替代能源发展、替代燃料技术商业化等方面的税收激励或补贴政策。这些税收补贴源于1978年的《能源税收法案》,后来在1980年的《原油暴利税法》中得以扩展。

  美国的相关支持政策比较具体和可操作。《原油暴利税法》中“替代能源生产的税收津贴”旨在鼓励国内非常规能源的生产:从1980年至1992年钻探的非常规天然气可享受每油桶当量3美元的税收津贴,后续的立法将期限推迟了两次,推迟了3年。取得了两个方面的成就:第一,有效激励了非常规气井的钻探。在1992年期限之前,美国78%的新增矿井用于开发煤层气、致密砂岩气和页岩油气。第二,极大推动了美国非常规天然气,尤其是煤层气的产量。政府还特别为阿拉斯加天然气管道的建设提供了激励:联邦政府提供贷款以保证管道建设,高容量天然气处理装置可享受15%的税收津贴,高容量天然气管道的折旧时间被规定为7年。政府的贷款担保降低了管道建设风险,有利于企业获得贷款的同时,保障了合理的天然气处理装置价格。

  另外,还有其他方面的政策:第一,2006年投入运营用于生产非常规能源的油气井,可在2006~2010年享受每吨(或热量等价)22.05美元的补贴;第二,1980~1992年勘探的气井,其生产的非常规天然气享受相同额度的补贴。此项政策使得美国非常规天然气井勘探量大幅上升,天然气储量和产量也随之大幅上升。

  1990年《税收分配的综合协调法案》和1992年《能源税收法案》均扩展了非常规能源的补贴范围。美国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1992年取消了管道公司对天然气购销市场的控制,规定管道公司只能从事输送服务。天然气供销的市场化,使得非常规天然气的供应更加便捷,供应成本大幅降低,市场竞争力更强。1997年《纳税人减负法案》中延续了替代能源的税收补贴政策。2004年《美国能源法案》规定,10年内政府每年投资4500万美元用于包括页岩气在内的非常规天然气研发。

  州政策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得克萨斯州,其自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就对页岩气的开发免征生产税,实施每立方米3.5美分的政府补贴,另外还有其他税收优惠。

  在大力推进页岩气开发的同时,美国联邦政府以及州政府也在环境保护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措施,这些措施涵盖了页岩气开发的全过程:从钻井勘探到页岩气生产,到废水处理,再到气井的遗弃与封存,法律法规的严密与细致性有效保障了美国页岩气发展过程中的环境保护。

一系列扶持页岩气开发的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美国的能源结构正向更为清洁的方向转变。据统计,2000~2009年,美国煤炭和石油占能源消费的比重逐年略微下降,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的比重逐渐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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