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转到行业的第二个问题,税收,其实这个才是我打算梳理一下产业相关政策的诱因。我们伟大的媒体总是出于某种目的,不停的对石油行业进行攻击;以新浪为例,有时间大家可以跟踪一下,新浪的财经板块一年365天有几天不在要么歪曲事实,要么装傻充愣,要么指桑骂槐的从各种角度指责几大石油公司,当然一般新浪都是转载。比如前几天石油暴利税起征点调整之后,又有专家跳出来说,500亿呀,变相补贴呀;都暴利成什么样子了,还要补贴,补贴一下私营小企业多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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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特别收益金也就是大家说的暴利税起征点的调整,应该从这么几个方面去讨论。第一,为什么要上调特别收益金的起征点;第二上调之后,对石油公司的税负水平有什么影响;第三,特别收益金制度合理的演化历程应该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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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什么起征点要上调呢?大家可以留意一个细节,这次调整是追溯到去年11月1日开始执行的,和资源税全国推广的日期一致。这当然不是一个巧合,实际上本次起征点的调整正是综合推进资源税费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清费立税的第一步。因此在评判调整后对企业影响时,要综合资源税的征收一并考虑,很多媒体上400亿,500亿的单因素分析,要么是哗众取宠,要么是别有用心;我很想问问他们,先不讨论减少多收的问题,知道以前暴利税的规模是多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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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资源税和暴利税对企业税负的综合影响是怎么的呢?我做了一个简单的测算,比较新旧两种方式下每桶原油的两项税负的差异。原有方式是40美元起征暴利税(哎),新方式是5%从价资源税加55美元起征的暴利税。从计算可以看出,在大部分情况下,实现油价50美元至120美元,税负整体还是降低的;而在50美元以下,和120美元以上税负水平有所提高,当然目前看这两种情况发生的概率都不大。减税效果最明显的是油价70到75美元,每桶可以少缴税2.25美元,而目前100到110美元油价下,每桶减税幅度只有0.5到1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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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讲100美元的油价旧方式是21.5美元的暴利税,新方式改成了15.5的暴利税,5美元的资源税,减少的暴利税几乎全部变成了新增的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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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105美元计算,石油石化行业由于此次调整,整体减少税负在50亿人民币左右;然而就是这部分减税,石油企业显然还是享受不到的。因为之前不征收暴利税的天然气,这次也要征收资源税;而这部分从价征收的资源税金额和原油方面税负的减少基本相当,如果再考虑天然气产量的快速增加。财政部尽可以放心,来自石油企业的暴利税加资源税规模只会增加不会减少,最低限度冲减掉人民币升值的影响是毫无悬念的,如果今年人民币升值幅度不超过5%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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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从性质上看,这样做的相当于是把中央政府的非税收收入变成了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其中的博弈,想必也是很复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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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既然此次调整算得上是清费立税的第一步,那么后续特别收益金会如何演化呢?其实有一个问题,我一直没有搞清楚,那就是为什么要开征特别收益金。特别收益金不是一个税,而是费,属于中央财政的非税收收入;至于怎么用,我只能说非常灵活了。很多人说开征特别收益金是因为石油行业暴利,问题是这个暴利如何界定,是净利润率,还是总资产收益率,或者净资产收益率?至少从这个角度目前我看不到石油石化行业暴利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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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人说,暴利税是国际惯例。美国确实对石油产业征收过暴利税,但只收了不到八年就取消了;88年以后虽然经常有议员建议恢复,但每次的议案都是石沉大海,甚至报以对石油产业的税收优惠。目前国际上开征石油暴利税的大多数是石油出口国,进口国特别是对外依存度较高的进口国,对本国企业征收暴利税的几乎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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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明白了吧,其实所谓特别收益金或者说暴利税,就是政府要征税,而能够承受这种体量税收的行业本来就不多,私营企业就不要考虑了,合法的税收按对半征收就谢天谢地了,所以只好对国有的石油行业下手了。从这个角度看,虽然暴利税师出无名,但在可见的未来依然会存在。唯一可以预期的是,起征点进一步上调,比如提高到70美元,但对应的一定是资源税税率从5%提高到10%,这样从理论上石油企业还能再“享受”每桶1美元的税收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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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想写写,国内外石油石化行业税收环境对比,但内容太多了,以后再说吧。有一点要说,国外石油石化行业的税收大多以消费税为主,美国是个特例消费税只相当于终端油价的30%,而大部分国家是50%,一些欧洲国家甚至是80%,而中国只有13%左右。消费税的好处是可以有效的抑制需求,而又不对石油石化企业增加税收负担;相反我们看到大部分国家对自己的石油产业都是重点扶持的,减税就是手段之一。这应该也是我国石油行业税费改革的方向,虽然春天还没来,但花香还是闻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