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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关于签署清洁能源产业基金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1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6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清洁能源产业基金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仅为合作框架协议,截止目前,双方没有明确具体的投入金额、投资模式以及具体的投资安排、项目安排、人员安排、进度安排。
2.本次签署的框架性协议对公司生产经营及2018年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3.本次投资的后续安排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与国家电
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投基金”)在北京签署了《清洁能源产业基金合作框架协议》。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合作方国家电投基金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金融平台控股企业,由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百瑞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前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按照45:30:25的股权比例完成组建。其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汪恒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5年2月13日
营业期限:2015年2月13日至2065年2月13日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顾问、投资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
(二)关联关系及审议决策程序说明
1.上述合作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合作框架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待双方签署清洁能源产业基金合伙协议时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框架协议签署不涉及外部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方向
围绕公司的战略规划,双方合作的产业基金重点投资方向如下:
1.分布式能源项目(主要以分布式光伏、分布式风电为主);
2.产业园区、大型工商业用户天然气三联供以及多能互补项目;
3.居民集中供热项目;
4.城市商圈、特色小镇等智慧能源项目;
5.其他清洁能源项目。
(二)基金规模及期限
1.基金规模
基金目标募集规模为10亿元人民币,具体以后续基金协议以及基金全体合
伙人实际认缴金额为准。
2.基金期限
基金存续期限5年。根据后续具体投资项目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
(三)基金组织形式
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应由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以各自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国电投基金拟担任本基金的普通合伙人(GP),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将作为有限合伙人(LP)参与。
(四)基金投资决策
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产业基金的投资决策机构,负责对拟投资项目(及其退出)进行审议并做出投资决策。后续将根据具体募资情况,确定投决会的具体成员。
(五)基金管理费用
基金管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及方式,合作双方将参考市场化方式,具体根据管理人实质承担的角色,双方将在后续正式合伙协议中另行约定。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双方将作为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开展业务合作,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战略合作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生产经营及2018年业绩不构成重大影
响。
四、风险提示
1.该框架协议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而订立的框架性协议,就框架协议约定事项,双方将在此基础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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