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9-04-26 18:00:34 股吧网页版
利君股份: 关于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

关于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君股份”)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0年10月30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 2017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17 年 10 月 31 日
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受让公司控股股东何亚民先生及持股 5%以上股东魏勇先生减持的公司股份,最终受让的股份数量及价格以最终实际执行交易情况为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认购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不超
过 1 亿元(相关内容详见 2017 年 10 月 14 日、2017 年 11 月 1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2017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完成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民生证券利君股份 1 号定向
资产管理计划”的股份购买,受让公司控股股东何亚民先生减持的公司股份 10,960,000
股,受让持股 5%以上股东魏勇先生减持的公司股份 2,740,000 股,合计 13,700,000 股,
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99,462,000 元(相关内容详见 2017 年 11 月 24 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买入过户至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即锁定期自 2017 年 11 月 23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3 日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
持股计划“民生证券利君股份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份,不存在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二、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说明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 24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通过股东大
会审议之日起计算,即 2017 年 10 月 31 日起至 2019 年 10 月 30 日止。
2、延长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说明
根据公司《草案》、《管理办法》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但单次延长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延长次数最多不超过两次。
三、第一次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情况
经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
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六个月,
即存续期延长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内容详见 2019
年 9 月 28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四、本次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情况
鉴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公司同意延长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六个月,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1)经出席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的持有人表决,同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六个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经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六个
月,即存续期延长至 2020 年 10 月 30 日。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