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10:黑牡丹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公告日期:2015-01-14
嘉源伴饰事矜所
JIA YUAN LAW OFFI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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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牡丹 团)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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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牡丹 团冫股份有限公司
15年第-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嘉源15)-O4-O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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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黑牡丹团)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委托,京市嘉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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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上海分所下简称本所)派律师出席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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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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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规则》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黑牡丹团)份有限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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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下简称《公司章程》)《黑牡丹匿)份有限公司股东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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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事规则》下简称《议事规则》)规定,公司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所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出具见证意见如下:
一、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15
1 14年12月8,司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召开公司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 公司于14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2015年
osse.∞www.eastmoney.com)发出《黑牡丹团)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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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了会议召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
的时间、地点、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出席会议的对象及登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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