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昆机符合条件)
二、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5 月 17 日,云南万峰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昆明中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重整启动了。)
三、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6 月 4 日,法院受理对沈机的重整申请,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四、法院指定管理人。(同日指定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五、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法院应当指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同曰法院指定7月26前为申报债权时限)
六、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七、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8月9日下午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八、在破产重整中,进入重整期间后,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事物,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经营事物。(同日会上明确债务并通过继续经营议案)
九、这一步才是整个重整最关键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内容见《破产法》81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法院可以裁定延期3个月。未按期提交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重整投资人何时公告招募?《重整计划草案》应该早就拟好,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何时召开不知,想拖可拖到12月,不想拖本月底也可以。沈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19年11月13日召开,11月16日,即3天后就出了《重整计划草案》,并明确了“根据本重整计划,沈机股份将引入通用技术集团作为战略投资人”速度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