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9-04-26 18:00:34 股吧网页版
规范自赔案件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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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自赔案件程序的规定》,该解释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自赔程序规定》根据国家赔偿法,结合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工作实际,针对人民法院办理本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程序作出统一规范。


《自赔程序规定》共二十条,涵盖人民法院办理自赔案件全过程,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是明确“自赔案件”为“人民法院办理的本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将该解释适用对象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程序区别开来,并确定了办理自赔案件的专门机构。二是完善了自赔案件的承办与决定方式。三是系统地规定了回避制度。四是完善了自赔协商制度。五是丰富了人民法院办理自赔案件的具体方式。进一步贯彻国家赔偿法关于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意见的要求。六是列举了中止、终结办理自赔案件的具体情形,取消以往类似规定中包含的“兜底”条款。


此外,该解释还对撤回赔偿申请的法律后果、国家赔偿决定书的基本内容、作出并送达赔偿决定的要求、制作笔录和工作时限的要求,以及赔偿请求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赔偿金的具体办法,都进行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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