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大盘走势情况:久盘必跌的铁律,新一轮暴跌进行中
2017年1月12日,受超发新股、资金清场、新三板转板、松绑股指期货等打压市场因素影响,中国股市四大股指再次出现较大幅度的下跌。深指、中小板创出收盘新低,创业板已经连续两日创出新低。在资金面严重紧张及多重利空措施打压下,中国股市正运行在资金清场股灾5.0、深港通股灾3.0、养老金入市股灾2.0途中。有些
人不玩死中国股市不罢休。
一、沪市情况
沪市今日走势与昨天走势基本类似,就是上午震荡、下午杀跌。市场主力在杀跌途中疯狂掠夺散户带血的筹码,这些人在股灾中,又将赚得盆满钵满。
开盘
3133.60
点,低开
3.15
点,9
:
5
5
反弹到全天最高
3144
点后,一直震荡到中午收盘。下午开盘后,就开始逐波杀跌。最低
3115.98
点,收于
3119.29
点,跌
17
.
46
点,跌幅为
0.56
%。成交
1619
亿,比昨日
1
892亿萎缩
273
亿,萎缩了
14.4%
,呈现价跌量缩状态。沪市大盘已连续下跌三日,是典型的三乌鸦,后市可能加速暴跌。
今日沪指受到
10
日线
3140
点压制,跌破了20日线
3129
点的支撑,直奔120日线3102点,从暴跌趋势上看,很可能跌破该线。
现在,深、中小板、创业板皆创出新低,只有沪市在大盘股的维持下,还在坚持,也不过是某些人的遮羞纸而已。所以,创新低是沪市的必然结果。
看来,真要让中国股市在
2000
点迎接养老金入市。为了千亿级别的资金安全,不惜让全体国民付出十万亿的财富损失。
二、深市情况
深市全天走势与沪市类似。开盘
10207
点,最高
10236
点,最低
10127
点,收于
10131
点,跌
84.25
点,跌幅为
0.
8
2
%。成交
2018
亿,比昨日2153亿萎缩
135
亿,萎缩了
6.2%
,呈现价跌量缩状态。
深指今日创出暴跌以来收盘新低,明显有加速下跌的趋势,很可能要跌破
10000
点。
三、中小板情况
中小板走势形态与沪、深基本类似,只是明显要弱很多,全天基本上都是绿盘运行。
开盘
6479
点,最高
6491
点,最低
6410
点,收于
6
4
15
点,跌
65.94
点,跌幅为
1
.
02
%。成交
830
亿,比昨日863亿萎缩
33
亿,呈现价跌量缩状态。
中小板今日创出收盘点位新低,二次探底很可能失败,6400点可能要跌破。
四、创业板情况
创业板走势与深市类似,只是继昨日后再次创出了此轮股灾的新低。
开盘
1935
点,最高
1946
点,最低
1929
.
20
点,收于
1930
点,跌
7.41
点。跌幅
0.38
%。成交
502
亿,比昨日557亿萎缩
55
亿,萎缩
9.9
%,价跌量缩。创业板已经连续收出
6
根阴线,连续两日创出新低,后市可能继续暴跌,考验1900点整数关。
五、领涨板块
今日领涨板块、领涨个股主要为:
领涨板块 当日涨幅(%)3日涨幅(%) 领涨个股 涨幅(%)
S
股
2.33 -3.73 S
佳通
3.36OLED 2.15 1.49
京东方
4.43
六、消息面
1. 国务院:支持各地在房地产税等方面探索创新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鼓励开展改革探索。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改革探索,建立健全有效推进改革的问责、容错和纠偏机制。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前提下,支持各地区在新型城镇化、国资国企改革、区域性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房地产税、养老和医疗保障等方面探索创新。简评:一边说减免,一边要加税,不知该如何相信。2. 业内称股指期货松绑时机或已成熟 农历春节前夕是关键期一年多前的股灾发生后,股指期货交易遭遇了最严苛的限制,成交量一落千尺。日前,有媒体报道称,证监会成立了特别工作组,研究股指期货在2015年股市异动期间的具体作用,并称监管层正考虑放松对股指期货交易的限制。简评:4000点限制股指期货,3000点又放开,真不知道脑袋是怎么长的,想的都是什么。3. 无惧趋严监管令 多家上市公司抛高送转预案岁末年初高送转如约而至。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沪深两市共有56家公司发布了2016年度分红预案,约有38家公司预案涉及高送转(每10股送转10股以上)。其中,金利科技、易事特、美盛文化、云意电气等8家公司年报分配预案在每10股送转25股或更高。简评:真要管的话哪有管不住的道理。君不见资金清场有多有效,君不见制造股灾多有效。4. 保监会将出台保险公司章程指引 强化股东权利义务二是强化股东权利义务。除股东享有的基本权利外,《指引》明确股东享有董监事提名权及在特定情况下直接向保监会提供证据和反映问题的权利。同时,明确在发生公司偿付能力不足、发生风险事件或重大违规行为等情形时,股东应采取以及应配合监管部门采取的措施,并对控股股东行为以必备条款形式在章程予以规范。三是明确授权及表决机制。《指引》明确界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具体职权以及授权安排,要求公司在章程中明确关于重大投资、重大资产处置等事项的具体额度比例。同时,《指引》列明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形式、回避原则及表决规则,并特别强调了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的表决规则。四是强化独立董事、监事会作用。《指引》中专设独立董事一节,明确提名方式、职责权利、失职情形以及相应的处罚措施。同时,对监事、监事会的相关职责、权利义务等均提出了明确要求。五是引入“生前遗嘱”,防范化解治理风险。《指引》中专设公司治理特殊事项一章,要求公司明确有关替代和递补机制,以及公司出现治理机制失灵情形时,公司采取的纠正程序及申请指导程序,确保公司在经营失败情况下能够得到有序有效处置。
简评:如果只看内容,还以为是证监会搞的东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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