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9-04-26 18:00:34 股吧网页版
杨德龙:刘主席并不反对正当的举牌和收购

文/杨德龙 (公众号:杨德龙宏观策略研究 ID:yang21080679)




对于刘士余主席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上有关“野蛮人”的讲话,引起市场广泛关注,而多数人解读偏负面,严重曲解了刘主席的本意。大家要从正面理解刘主席维护市场公正、建设良好市场环境的良苦用心。


很显然,刘主席的这番讲话并不是反对一切形式的举牌和收购。正常的举牌或收购在国内外都是正常的行为。但是,反对恶意举牌或收购,特别是对来路不明的资金、加了杠杆的资金等需要加强监管。恶意举牌或收购会扰乱市场的秩序,不利于市场稳定。我国现在处于经济转型时期,未来是蓝筹并购时代,合法合理的举牌或收购是无可厚非的,关键要看资金来源和收购方式,这是刘士余主席讲话强调的重点。如此才有利于维持市场的稳定,引导市场正确投资。


今年年初,刘士余主席履新时表示,新主席的首要任务就是监管,要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只有监管才能保证改革的措施顺利实施。


确实,今年以来,证监会不论进行重大规则修订还是在立案稽查相关机构时,都特别指出:要落实“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工作要求,或者把3个监管简称为“依法、从严、全面监管”。9月10日,刘士余出席上交所第七次会员大会。刘士余在致辞中再次明确强调:要“坚持依法、从严、全面监管的重要理念,坚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基本底线,坚持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放在突出位置。”


这次对于“门外的野蛮人”表态也是体现了刘士余主席呵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坚定态度。他在讲话中表示,杠杆收购用的钱,出资人必须有风险消化能力,如果用大众的资金从事所谓的杠杆收购,比如直接发行一些产品,实际上最终风险承受的不是发产品的机构,而是我们广大投资者。一语中的,刘主席的意思是举牌、收购都是可以的,但要用自己的钱,自己承担风险。如果用发产品的方式,加杠杆进行举牌或收购,那举牌或收购失败的风险实际上就转嫁给了买产品的投资者。即使成功,买产品的投资者也无法享受到举牌或收购带来的巨大回报,而只是获得了正常的产品收益。显然,投资者承受的风险和收益是不对等的。


文/杨德龙 (公众号:杨德龙宏观策略研究 ID:yang21080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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