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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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监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2)条而作出。
兹载列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仅供参阅。
承董事会命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谷碧泉
公司秘书
於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为:
曹培玺(执行董事) 邵世伟(独立非执行董事)
黄 龙(非执行董事) 吴联生(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世棋(非执行董事) 李振生(独立非执行董事)
黄 坚(非执行董事) 戚聿东(独立非执行董事)
刘国跃(执行董事) 张守文(独立非执行董事)
范夏夏(执行董事)
单群英(非执行董事)
郭洪波(非执行董事)
徐祖坚(非执行董事)
黄明园(非执行董事)
中国,北京
201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11 证券简称: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2012-022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于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以书
面形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或“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二〇一
二年四月六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2012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二、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所包括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
为。
三、关于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了能够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固定资产折旧年
限与其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同意自2012年1月1日起对公司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进
行变更。具体变更详见公司编制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固定资产会计估
计变更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的变更,结合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参照了行业其他企业的标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变
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关于本次会计估计
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上决议于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在北京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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