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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隆实业: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日期:2015-03-13

   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实业 公告编号:2015-008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5年4月3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4月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2日--2015年4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3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日下午3:00 至2015年4月3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龙发路65号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301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ww.eastmoney.com)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出席会议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3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股权登记日:2015年3月27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5年度为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续保》的议案;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5-007)已于2015年3月13日刊登在指定媒体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eastmoney.com。

该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年3月30日、31日 上午 9:00—11:30,下午 2:00—4: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龙发路65号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秘书处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3月31日下

午4点30分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05

2、投票简称:信隆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4月0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 13:00-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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