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9-04-26 18:00:34 股吧网页版
万科应推迟董事会候选人表决 这个可以有


6月21日,万科公告了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地铁集团提名郁亮、林茂德、孙盛典、肖民、陈贤军、王文金、张旭为万科第十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康典、刘姝威、吴嘉宁、李强为万科第十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该名单一经公开,即在市场上引起哗然。因为作为万科第二大股东、持股高达25.4%的宝能系无一人入选,这是令人匪夷所思的。


从有关媒体的报道来看,深圳地铁集团作为万科的基石股东,在向万科提交临时提案前,征求了万科现有主要股东等各方意见。若该报道属实,那么,深圳地铁应该是征求过宝能方面意见的。但令人不解的是,如果深圳地铁真的征求过宝能方面的意见,那么宝能方面为什么不行使自己正常的权利呢?根据宝能的持股比例,宝能方面至少应该拿到2个董事会名额,这对于维护宝能方面的利益是至关重要的。


所以,深圳地铁是否真的征求过宝能方面的意见,这是很值得怀疑的。毕竟在这个问题上,媒体的发声不一,市场上也有不同的说法。比如,有的说法称,宝能方面表示反对深圳地铁的这个董事会候选人名单提案。但真实情况到底如何,由于宝能方面没有发声,所以外人也无从知晓。而根据常识,本人只能认为,宝能系无一人入选万科董事会候选人名单,这个现象是不正常的。


再一个不正常,就是万科对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公布的公告为精准的掐点公告。6月21日发布公告,6月30日召开股东大会。如此一来,在公告出来后,就算宝能方面有什么不同意见,也来不及再提出新议案了。根据《公司法》以及《万科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所以,如果事先宝能方面对深圳地铁提交的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一事毫不知情的话,就很容易被这种精准的掐点公告打一个措手不及。


所以这种精准的掐点公告本身就令人质疑。因为这种精准的掐点公告丝毫都没有给予其他股东以说话的机会,当然也包括没有给宝能方面以任何协商的机会。实际上,如果深圳地铁事前真的已经征求过宝能方面的意见,并取得宝能方面支持的话,那么,万科是没有理由来发布这种掐点公告的。所以,这种掐点公告本身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深圳地铁并未征求宝能方面的意见,或者深圳地铁虽然征求过宝能的意见,但至少没有取得宝能方面的同意。否则,发布这种精准的掐点公告就令人无法理解了。


实际上,如果宝能方面真不知情,那么,万科发布这种掐点公告的后果将是很严重的。虽然这种掐点公告可以让深圳地铁与万科团队方面在6月30日的股东大会上赢得主动权,但也为万科新的权利之争埋下了隐患。因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持股高达25.4%的宝能系是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如果万科方面不予以配合的话,宝能方面甚至可以自行召开股东大会,来审议自己提出的提案。


这种局面的出现,显然是每一个希望万科能平稳发展的投资者及各方面所不愿意看到的。毕竟万科的股权之争已经持续了近两年之久,进入2017年,在管理层的介入下,这场风波才得以平静下来。但如果因为董事会的人选问题再度掀起波澜的话,只怕是管理层也不好再度介入了。因为在之前的“万宝之争”中,管理层方面可以以“野蛮人”之名来约束作为险资的宝能系。但如果“万宝之争”因为董事会人选问题再度升级,那么,宝能方面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行为将是合法的,相反,随意剥夺宝能方面应有权利的做法就是不合法的,如此一来,“野蛮人”之名恐怕就要易主了。


也正因如此,本人并不愿意看到“万宝之争”升级版的出现。虽然舆论方面一再表示,宝能方面目前是“财务投资者”,其持有的股权有可能减持,但在宝能所持有万科的股权没有减持之前,这并不妨碍宝能方面依法来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且不论是作为万科来说,还是作为第一大股东深圳地铁来说,都应该尊重宝能作为万科第二大股东所应该享有的权利。以避免原本走向平静的“万宝之争”再度升级。


为此,本人建议万科以及深圳地铁方面推迟将于6月3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对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的表决,在此基础上,与宝能方面切实做好万科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的商定事宜,切实尊重法律赋予宝能系的权利。让“万宝之争”演变为“和为贵”,切实维护万科的平稳发展,切实维护万科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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