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9-04-26 18:00:34 股吧网页版
大额罚单是不是“空头支票”?执行情况需透明

在8月11日证监会例行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通报了证监会近日对两宗案件所作出的行政处罚情况。其中,对于恒康医疗股价操纵案,证监会开出了罚没逾1.45亿元的罚单,从也使得今年以来证监会开出的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罚没款项达到近66亿元。而去年全年证监会开出的罚没款项总额为42.83亿元,即今年证监会开出的罚没款项已较去年全年增长了50%以上。


证监会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开出的罚没款项较去年全年大幅增加,这在很大程度上表明,证监会对市场上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的加大。而这一点,最明显地表现在上亿元的大额罚单频频出现,这也是证监会从严从重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见证。


如位居罚没款项第一位的是对鲜言案的查处。今年3月30日,证监会对“资本大玩家”鲜言依法作出“没一罚五”的顶格处罚,罚金高达34.7亿元,这也是证监会开出的“史上最大罚单”。


位居第二的,是屡犯屡罚、屡罚屡犯,N进宫的“市场惯犯”唐汉博,他和他的唐家班,被罚没12亿元,仅次于鲜言的罚单金额。证监会查处唐汉博等人的操纵市场案,是“沪港通”开通两年多来,查处的首例利用交易机制,跨境实施操纵市场的案件。


位居第三的是黄信铭等人操纵首旅酒店、劲嘉股份、珠江啤酒股票价格一案,黄信铭先利用大宗交易买入,后通过二级市场连续集中交易、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方式操纵股价,获利后卖出,已触及操纵市场,证监会责令黄信铭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黄信铭违法所得324511120元,并处以324511120元罚款。


正是这些大额罚单乃至天价罚单的作出,从而导致今年证监会开出的罚没款项的急剧增加,并使得证监会罚单的震慑力得以急剧提高。毕竟象鲜言案这种天价罚单的开出,足以让当事人遭到沉重的打击,甚至倾家荡产。而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这种大额罚单乃至天价罚单的作出,也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此举有利于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正因如此,证监会开出这些大额罚单乃至天价罚单,无疑是值得肯定的。


但也有不足之处。那就是这些大额罚单乃至天价罚单的执行情况如何,证监会并没有予以后续的披露。以至市场对这些大额罚单乃至天价罚单是否执行到位表示质疑,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证监会开出的大额罚单乃至天价罚单的震慑力。因为从市场来说,存在这种质疑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在A股市场的历史上,第一个“天价罚单”就变成了“空头支票”,对于当年轰动一时的“亿安科技股价操纵案”,早在2004年广州中院作出的判决就是没收非法所得4.6亿元,罚金4.7亿元,但由于当事人罗成此前已潜逃国外,以至当时的这个“天价罚单”并未执行到位。


不仅如此,由于大额罚单或天价罚单的金额很大,部分当事人是否有支付能力也令人担心。比如,鲜言的34.7亿元罚单是否能够执行到位,市场一直非常牵挂。再如冯小树案中对冯小树的判罚,没收违法所得2.48亿元,并顶格处以2.51亿元罚款。作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交易所的干部,冯小树的正常收入如何来支付这2.51亿元的巨额罚款,也是让市场充满疑惑的。


也正因如此,尽管管理层对各种违规违规行为开出大额罚单乃至天价罚单的做法值得肯定,但大额罚单乃至天价罚单的执行情况更要透明。毕竟开出罚单不等于执行罚单。如果开出的罚单得不到执行,变成了“空头支票”,这不仅让监管的成果付之东流,也让监管的权威性受到严重的挑战,更不利于发挥大额罚单乃至天价罚单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所以,大额罚单乃至天价罚单的执行情况必须透明,这既有利于督促大额罚单乃至天价罚单的执行,也可以对监管的成果进行彰显,形成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进而增加大额罚单以及天价罚单在市场中的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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