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9-04-26 18:00:34 股吧网页版
富士康是大企业 但未必是好企业


在昨天的文章里,我提出《“好公司”更应做表率 不应寻求“特批”》的观点,对富士康寻求“特批”上市一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不过,也有投资者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富士康算不算“好公司”、“好企业”呢?这也确实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富士康是一家大公司这是有目共睹的,不仅如此,富士康甚至是一家巨无霸公司,是全球最大的代工厂商。虽然拟在上交所上市的富士康股份并非富士康集团的全部业务,根据招股说明书,上市主体富士康股份主要从事各类电子设备产品的设计、研发、制造与销售业务,主要产品涵盖通信网络设备、云服务设备、精密工具和工业机器人等,但富士康股份仍然还是一家巨无霸公司。截止2017年末,该公司总股本达到177.26亿股,员工总数26.9万元,年营收超3500亿元,年度净利润达到162.19亿元。而一旦成功上市,即便按30倍市盈率计算,其市值也有望达到6000亿元。也正因为富士康的巨无霸地位,所以,富士康股份的上市格外令人注目。


但富士康是不是一家“好企业”呢?这个结论却并不好作出。因为尽管管理层下决心要把“好企业”留在国内上市,但到底什么是“好企业”,管理层并没有提出一个明确的标准,以至于在谈论什么企业是“好企业”的时候,人们通常只能“盲人摸象”。如此一来,对富士康是不是一家“好企业”判断,我们也只能是“盲人摸象”。


既然是置身于资本市场,那么作为一家“好企业”,它必须遵守资本市场的游戏规则。就此而论,富士康显然不是遵守A股市场游戏规则的典范。其最明显的表现就是富士康持续经营的时间未满3年。在正常的游戏规则范围内,这是不能IPO的。但富士康不走寻常路,而是选择“特批”的方式。为此,富士康在招股说明书特别提到:公司持续经营时间未满三年,公司已向有权部门申请豁免。这明显有一种“我是富士康我怕谁”的味道。由于富士康是2015年3月6日成立,目前距离富士康经营时间满三年不过1个月的时间而已,稍微等等就熬过去了,有必要申请“特批”吗?这归根到底不就是没把A股的游戏规则放在眼里吗?

而就企业本身的发展来说,作为一家“好企业”理所当然需要表现出足够的成长性。但在这方面富士康股份似乎很难交上一份令投资者满意的答卷。该公司2015年成立,从财报的角度来说,有三份完整的财报。而从2015年到2017年,富士康实现营收分别为2728亿元、2727亿元及3545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143.50亿元、143.66亿元和 158.68亿元,净利润率分别为5.26%、5.27%和4.48%,净利润率有下滑迹象。这样的利润率显然没有表现出公司发展的成长性。


从投资者的角度来说,“好企业”应该是能够给投资者带来相应投资回报的公司。这种回报的表现,一是在IPO的过程中,发行价格要适当,不能用太高的发行价来进行新股发行,如果发行价太高,这本身就给投资者带来了不小的投资风险,在这方面,中石油A的新股发行是一个教训。二是企业上市之后,一方面是要通过利润分配的方式给予投资者以回报;另一方面是要通过公司的发展,通过良好的成长性来支持公司股价的上涨,让投资者在股价的上涨中获得投资收益。在这个问题上,除了富士康前三年没有表现出良好的成长性之外,其他的因素还没有确定,所以,富士康能不能算是“好企业”,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目前也还是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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