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9-04-26 18:00:34 股吧网页版
工薪阶层不应成为个税缴纳的主力军

最近,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一事受到舆论方面的广泛关注。根据此次提交的修正案草案,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草案拟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同时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的调整可以说涉及到中国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因此,个税的调整,历来都受到国人的广泛关注。这一次的调整也不例外。包括在今年的“两会”上,个税的调整问题也就是委员代表们热议的一个重要议题。

从这一次对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来看,修正案草案确实有值得肯定的地方。比如,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这体现了此次个税修改公平合理的一面。以其中的稿酬所得为例,在此之前,稿酬所得的纳税起点一直执行的都是1980年确定的800元起征点的标准,而在此过程中,工资所得的纳税起征点已经过了2005年、2008年、2011年的三次调整,起征点分别提高到了1600元、2000元、3500元。可见,稿酬纳税起征点的长期不变,这是对创作者、写作者的严重歧视。在一定程度上讲,这也是导致中国文学在近20几年来一直缺少优秀作品、一直缺少优秀作家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个问题,这一次在个税修改中得到正视,这当然是值得肯定的。

而且,这次个税修正案草案增加规定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这也体现了此次个税修正案草案人性化的一面,这样的修改是很有必要的,而且也是非常合理的。试想一下,一个工薪族的月收入6000元,每月的房贷支出就达到了3000元,其生活就已经很紧张了,如果还要纳税的话,这只会让其生活更加紧张。因此,将房贷支出予以扣除,这既是合理的,也是充满了人性的。这样的修改值得点赞。

当然,如何具体落实四项扣除项,则是一个需要仔细研究的一个问题。比如,四项扣除项,除了大病医疗支出之外,其它三项总体上还是应该有一个标准规定的。比如一个小家庭,租一个70、80平方米的住宅应该就可以了,便偏要租个150平米的,这个应该是不合适的,其租金也不应该全部扣除。

同时四项扣除项是否能满足需要也是一个问题。比如赡养父母的问题。有些家庭的父母有着高收入,或有正常的退休金收入,子女在赡养父母的问题上,至少在经济上不需要给予太多的补贴。但对于一些没有收入的父母,或收入很低的父母,赡养父母的问题就很突出了。尤其是新一代的年轻人,以独生子女居多,要面对四个老人。因此,赡养父母的问题,也需要纳入到个税扣除项的考核范围中来。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也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但从个税修改的角度来说,更要为此铺平道路,而不是成为障碍。

当然,这次个税草案在个税调整上存在的最大问题应该还是个税的起征点仍然偏低。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虽然上调幅度超过了40%,但5000元的起征点仍然明显偏低。特别是对于生活在一线、二线城市的工薪阶层来说,5000元的起征点实在是太低,老百姓的生活都很紧张,更别说是想凑够买房的首付以及付房贷了。

其实在个税的调整问题上,有一个大的方向是需要把握的,那就是工薪阶层不能成为纳税的主力军。毕竟工薪阶层的收入本来就不高,在高物价高消费的时代里,工薪阶层的生活压力本来就大,尤其是高价房压得工薪阶层喘不过气来。再向他们征税,这只会增加他们的生活压力,让他们更加缺少消费能力。这实际上,也是不符合“藏富于民”的国策的。并且这种做法,进一步削弱了工薪阶层的消费能力,这本身也不利于扩大消费,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

就个税的征收来说,更应该是一种富人税,是高收入者的专利。这一点,我国政府在1980年开征个人所得税时,个税起征点的设置就很能说明问题。当时的个税起征点是每月800元,这一起征点比一般工薪阶层一年的收入都高。也就是说,一般的工薪阶层基本上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而当时的800元,至少相当于现在的3万元、5万元。与此相比,目前个税起征点设为5000点,这明显偏低。如此一来,个人所得税就变成了一种“工薪税”,这显然是与“藏富于民”的政策背道而驰的。因此,个税调整的大方向错了。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个人所得税只向高收入者征收,让个人所得税变成一种“富人税”。而现实的做法是,工薪阶层成了纳税的主力,而一些高收入者、富人却在大量地偷税漏税。像 最近娱乐圈曝出的“阴阳合同”就是一些高收入者、富人们偷税漏税的一个缩影,这些高收入者以及富人们才是个税征收需要重点盯防的对象。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