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9-04-26 18:00:34 股吧网页版
另类“双赢”:股民赢了赵薇 赵薇赢了制度

1月18日,祥源文化收到了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17份《民事判决书》及相关法律文书。根据“判决书”判决,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赔偿款合计人民币48.8万元;赵薇对该诉讼案件裁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该判决结果一经传出,舆论方面欢呼声一片,认为股民在一审中赢了赵薇。还有的舆论称,股民告上市公司终于赢了。而舆论方面之所以如此欢呼,这或许源于赵薇的“明星效应”,毕竟明星成为资本市场的被告,且股民胜诉的案件,赵薇是第一例。

而撇开赵薇的“明星效应”,股民起诉祥源文化及赵薇一案,股民的胜诉其实是没有悬念的,这完全是意料之中的事情。而且股民告上市公司并最终赢了案例,股市里有很多,祥源文化案绝不是第一例。

之所以说股民赢下赵薇案并无悬念,这是因为赵薇空手套白狼收购万家文化(祥源文化前身)一事,监管部门已经作出了定论。早在去年4月11日,证监会已经就“万家文化收购案”的“空手套白狼”问题给黄有龙、赵薇夫妇开出了罚单。包括对万家文化处罚 60 万元;对龙薇传媒处罚 60 万元;对黄有龙、赵薇分别处以 30 万元罚款。同时对黄有龙、赵薇分别采取 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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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因为有了证监会的“尚方宝剑”,因此,股民赢下赵薇案只是一个法律程序问题而已。尽管目前股民的胜诉只是一审,而且祥源文化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已考虑上诉,但这同样也只是一个法律程序问题而已,股民的最终胜诉是可以期待的。

但尽管如此,尽管股民可以赢下赵薇案,但股民仍然难言是真正的赢家。根据杭州中院作出的17份《民事判决书》,给股民的赔偿不过就是48.8万元,而根据祥源文化的公告,截至目前,祥源文化共计收到511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含已撤诉案件1起),诉讼金额共计6054.19万元,其中17起已收到一审判决书,其他尚未开庭。因此,即便这些案件全部开庭,股民全部胜诉,祥源文化以及赵薇给出的赔偿也不过就是6054.19万元而已,这显然不是赵薇“空手套白狼案”带给投资者的真实损失。

赵薇“空手套白狼”引发万家文化当时的股价上涨,万家文化当时的股价最高达到25元,而在收购终止后,万家文化的股价于2017年6月2日最低达到8.85元,该股的流通市值损失77.49亿元。投资者的损失无疑是巨大的,这显然不是6054.19万元的赔偿能够弥补的。

为什么投资者索赔的金额远远小于股票市值的损失,这当然是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但最关键还是制度的不合理造成的。比如,杭州中院此次判决认定的股民可以索赔的时间范围是,在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2月27日之间的21个交易日内买入万家文化股票,并在2017年2月27日持有的股民可以获赔,如果在2017年3月16日之前卖出的,产生亏损的可以获赔,如果在2017年3月16日之后卖出的,统一按照每股15.5元与买入价格之间的差价获赔。这个认定,显然有其不合理之处。不仅将很多投资者排除在了索赔的对象之外,而且按15.50元计算获赔金额的做法也缩小了股民的真正损失。

当然,更重要的是没有引入投资者集体诉讼制度。从国外的经验来看,集体诉讼制度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最有效制度。但A股市场却没有引入集体诉讼制度。在A股市场,谁起诉,谁将在胜诉后受益,如此一来,那些由于怕麻烦等多种原因而没有起诉的投资者就不能得到赔偿。如果引入集体诉讼制度的话,那么只要股民起诉案胜诉了,其他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就都可以得到赔偿。若果真如此,那么在股民起诉祥源文化及赵薇一案中,一旦股民最终胜诉,祥源文化与赵薇赔偿投资者的金额就不是6000万元了,恐怕6亿元也未必能够完全赔偿投资者。就此而论,制度的不完善与不合理,让赵薇与祥源文化们成了真正的赢家。

所以,就对投资者损失的赔偿来说,投资者固然要积极维权,寻求赔偿,但尽快引入集体诉讼制度,完善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措施,才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最有效手段。在这个问题上,希望司法部门与监管部门能够积极联手起来,争取在制度上早日得以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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