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涉及到国内资本市场的定价权问题,定价权向来只有卖者定价权(以相对较高的价格卖出)和买者定价权(以相对较低的价格买入),看看我们两者都没有-卖者只能参考香港的价格发行,买者却要付出高于香港百分之几十乃至数倍价格,只能够说这是一个还没有定价权的庞大资本市场,可悲可惜可怜可怕,世行据此论断相当荒谬,难道跌破发行价我们还能得到国家补偿不成!
 
世界银行昨天发布的最新《中国经济季报》指出,由于中国出口前景改善,以及政策的紧缩程度低于预期,因此将中国今年的GDP增长预测上调至10.4%。世界银行同时指出,越来越多的迹象显示,国际流动资本对中国的利率并不敏感。而新股发行定价严重偏低则导致国家损失近百亿元。

这样的理由实在十分不敢恭维:世界银行援引Dealogic(一个投资者信息服务机构)的资料称,今年头两个月,新股的“上市当日价格”平均比发行价格高70%。中信银行上市首日的价格几乎翻了一翻,中国人寿的价格更是翻了一倍多。世界银行表示,新股发行定价严重偏低意味着国家的损失。如果今年所有新股的发行价格和上市当日价格一样的话,国家将增加95亿元人民币的收入,这比中央财政今年用于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的总支出还多。配售到原始股的投资者是较低发行价的受益者,但大多数原始股都被机构投资者和其他大的投资者持有。此外,上市公司的管理层也会从中获益。很多上市公司管理层的薪酬与股价的涨幅相关联,因此他们可以从低价发行带来的上涨潜力中获益。例如,分别在香港和上海上市的中国银行,对于高管有一个“股票增值权计划”,高管可以获得与股票上市后股价上涨金额等同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