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凯IPO财经解读公司第656期,本期关注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雅艺科技”)。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是户外火盆、气炉等户外休闲家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户外火盆、气炉系列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约98%的营业收入为出口收入,且美国为主要出口国家,报告期内各期公司出口美国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2.32%、89.91%和92.68%。雅艺科技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750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开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拟募集40,250.00万元分别用于,1、年产120万套火盆系列、气炉系列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25,554.50万元;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057.03万元;3补充流动资金9,638.47万元。
制图:富凯IPO财经来源:雅艺科技招股书
此次,雅艺科技保荐机为兴业证券保荐代表人 李圣莹,尹涵。
制图:富凯IPO财经来源:深交所官网
证券法第五章-信息披露“第七十八条 发行人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八十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富凯IPO财经,通过梳理雅艺科技上会稿招股书发现,雅艺科技和保荐机构及发行人“貌似”并未按照证券法相关规定执行。
招股书第1-1-100页显示,“公司现有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均具有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其中2名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1名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公司现任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制图:富凯IPO财经来源:雅艺科技招股书
招股书显示“公司现有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均具有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果真如雅艺科技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保荐代表人李圣莹,尹涵 披露的“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吗?富凯IPO财经通过公开资料查询发现,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简历“疑似”存在造假和券商存在欺骗“深交所”嫌疑。
招股书第1-1-101页显示,“牛卫红女士,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7年4月至2003年12月,任凤凰光学集团有限公司质检员;2004年1月至2010年10月,任上海凤凰光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员;2010年11月至2014年2月,任银泰商厦行政经理;2014年3月至今,任发行人行政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经理;2015年9月至今,任发行人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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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书显示,“1987年4月至2003年12月,任凤凰光学集团有限公司质检员”但是,富凯IPO财经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显示,“凤凰光学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02月28日”。也就是说“牛卫红女士”提前9年入职了根本就不存在的公司。
制图:富凯IPO财经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同样的错误又出现在副总经理宣杭娟女士身上,雅艺科技招股书第1-1-101页-102页显示,”宣杭娟女士198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12月至2011年5月,任浙江天鑫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外贸部部门主管;2012年5月至2017年10月,任发行人销售部经理;2015年9月至2017年10月,任发行人监事;2017年10月至今,任发行人副总经理。”
招股书显示“总经理宣杭娟女士2005年12月至2011年5月,任浙江天鑫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外贸部部门主管”但是富凯IPO财经对比公开资料显示,“浙江天鑫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却成立“2006年11月09日”同样也是提前1年入职。
制图:富凯IPO财经来源:企查查
招股书第1-1-224页显示,“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供应商比较稳定,均与公司存在长期的合作关系。其中2020年第一大供应商上海缔皇实业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的上海盯旺实业有限公司为报告期内新增供应商,公司与上海缔皇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盯旺实业有限公司分别自2020年2月和2020年5月开始合作,采购与结算方式与其他同类产品供应商相同。”2020年雅艺科技向上海缔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缔皇实业”)、上海盯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盯旺实业”)联合采购金额2,103.43万元,占比12.20%为2020年第一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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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凯IPO财经通过企查查询显示,“缔皇实业、盯旺实业”法人均为“马强”,为何同一法人名下雅艺科技却要采用联合采购?招股书第1-1-127页显示,“公司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考察和筛选,选定为合格供应商后开始正式的合作。合作期间公司还会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考核,对不合格供应商进行更换,加强事中控制以保证原材料质量合格、价格合理。”但是富凯IPO财经通过企查查显示,“缔皇实业、盯旺实业”两家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年报显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等均为“0缴纳”,那么作为2020年雅艺科技向第一大供应商“缔皇实业、盯旺实业”合计采购2,103.43万元“冷轧板”谁生产的?对于第一大供应商兴业证券保荐代表人 李圣莹,尹涵是否做到尽职调查?
制图:富凯IPO财经来源:企查查
制图:富凯IPO财经来源:企查查
招股书第1-1-510页显示“第十二节声明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制图:富凯IPO财经来源:雅艺科技招股书
招股书第1-1-511页显示“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制图:富凯IPO财经来源:雅艺科技招股书
招股书第1-1-512页显示“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制图:富凯IPO财经来源:雅艺科技招股书
既然,雅艺科技全体董事潘红星、
叶跃庭,
冷军;全体监事叶涌泉、姚成
、牛卫红
;
高级管理人员程丽英、宣杭娟、叶金攀
、潘红星;
控股股东∶叶跃庭
;
实际控制人∶金飞春
跃庭
叶金攀;
保荐人(主承销商):项目协办人张鹏;
保荐代保人:李圣莹、尹涵;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均表示“声明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那么针对上述问题发行人及券商兴业证券保荐代表人李圣莹,尹涵 是否存在“欺骗”上交所及审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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