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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从即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下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公告表示,近期证券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此举是为了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除上述限卖措施外,公告还明确,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减持本公司股份的,中国证监会将给予严肃处理。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6个月后减持本公司股份的具体办法将另行规定。
此外,证监会昨日还公告,放宽相关规定,鼓励大股东及董监高增持。允许近期减持过股票的产业资本可以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管等方式立即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票;近期股价出现大幅下跌的(连续十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超过30%的),董监高增持本公司股票可以不受窗口期限制;上市公司大股东持股达到或超过30%的,可以不等待12个月立即增持2%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