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是:控制二手房的交易量.为啥我不说是控制房价呢,因为我认为根本不能降低房价,试想,我如果是卖房的,卖出的房子增值部分要交20%,我降低房价还是要交20%,降低房价也许损失的更多.我至少是维持房价而且是到手价才对.所以我只能说政策出台只能控制交易量.
??? 第二是:政策出台可以保证一手房价格不跌.因为刚性需求会转移到那里去.这是房产商所期盼的.
?? 第三是:为啥这个时候出台这个政策呢?我个人认为应该是各地的财政收入偏紧了,必须让许多以卖地为主要财政收入的地方,可以把地卖出去.买方是地产商,只有让地产商尽早的回笼资金,才会有钱买地.
这样一个利益链产生了.政策导向是引导购房者去地产商买房,地产商收钱,再去另一个地方买地,钱再交到地方手里.地方赚了,地产商不亏或者有口汤喝,刚性买房者一样是花钱也没有啥不合算.少部分想置换的房子或等钱用的人做一下牺牲.这是一个一箭三雕的高招.
所以不要指望有人要让房价下来,如果真的要让房价下来,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老早会铺开了,事实上地方政府也没有那么多的钱.反过来即使有点钱了也不一定用在房子上,要"用钱的地方"多了.